政策文件: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印发《中山市文化和旅游产业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加强我市文化和旅游产业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使资金使用和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合理化,根据《中山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府〔2020〕14号)等有关规定,我局修订了《中山市文化和旅游产业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办法》作政策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为优化产业扶持专项资金管理,提升产业扶持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我局于2012年制定了相应的产业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并正式颁布实施。此后,根据国家、省、市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制度等最新精神,结合我市文化及相关产业发展实际,逐年对《办法》进行调整。2020年颁布施行的《办法》,通过发挥产业扶持专项资金的导向作用,优化政策管理,强化资金使用,大力推动了我市文化和旅游产业的发展,对文旅企业的转型升级及产业项目顺利实施起到了积极作用。根据往年产业扶持专项资金申报评审及实施的情况,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产业扶持专项资金管理,提升产业扶持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我局今年再次对《办法》进行了修订。
二、主要修订内容
相比2020年版的《办法》,修订稿以中山市对产业扶持专项资金的共性化规范要求为修订基础,主要依据市级产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规范执行,只保留《中山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府〔2020〕14号)作为政策依据。主要针对框架、流程以及具体操作要求等进行了优化、完善和补充,对行业、产业的政策文件依据在《实施细则》里具体分类体现。既体现了《办法》作为框架性文件的性质,也便于日后根据上级产业政策精神及产业扶持方向变化等实际情况,仅需对《实施细则》进行及时调整。
三、主要内容解读
《办法》共分六章十八条,对产业扶持专项资金的资金管理、绩效评价、信息公开、责任追究等进行了规定。
第一章总则,共7条。指出产业扶持专项资金是用于扶持我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的专项资金,明确该资金的适用范围、管理与使用原则、扶持对象以及何时如何申报等主要内容。
第二章资金管理,共6条。明确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是专项资金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项目申报、审核、资金拨付、绩效自评及信息公开等工作。各镇街宣传文化主管部门按照要求,指导符合条件的单位及时提交申报资料,配合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跟踪项目实施情况,监督检查专项资金的使用等工作。
第三章绩效评价,共2条。明确专项资金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使用单位自觉接受并主动配合有关部门的审计、考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等。
第四章信息公开,共1条,明确市文化广电旅游局通过中山市产业扶持资金信息管理系统、市文化广电旅游局门户网站将当年度专项资金管理情况予以信息公开、公示。
第五章责任追究,共1条。明确在专项资金审批、使用过程中,项目单位以虚报、冒领、伪造等手段骗取专项资金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共1条。明确本办法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负责实施和解释。
(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