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2017年中山市促进外贸稳增长专项资金(外贸新业态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项目)申报指南》(中商务贸字〔201758号)的要求,我局委托中山市成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并经过局党组会审议,现将专项资金补充分配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15日至221日,共7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市商务局反映,逾期不予受理。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

特此通知。

附件:2017年中山市促进外贸稳增长专项资金外贸新业态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项目补充分配计划汇总表

中山市商务局

2019215

(联系人:赫然、蔡景钊 联系电话:8989238389892855 传真:89892850 邮箱:mck@zsboc.gov.cn;市纪委派驻经信局纪检组电话:88236289,地点:市政府大楼4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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