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科发〔201910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山市科技创新券专项资金使用办法》(中山科发〔2018〕299号)和《关于开展2018年科技创新券申请工作的通知》(中山科发〔2018〕340号),2018年创新券发放总额度为6500万元,其中协同创新券额度500万元,按申请顺序发放,现经初审、审核和公示,对符合要求的39家企业发放协同创新券50张,发放金额500万元,已达到发放额度,每张创新券编号唯一,不得转让买卖,有效期一年,领券企业及券号见附件,请各企业及时开展兑现。

附件:2018年科技创新券(协同创新券)发放汇总表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2月19日

附件下载:中山科发2019- 10号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