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家《“十三五”促进就业规划》实施意见的通知
“努力将广东建设成为充分就业先行省、产业就业协同区、创业创新活力区、高素质人力资源集聚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日前,省政府印发的贯彻落实国家《“十三五”促进就业规划》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明确了“十三五”期间广东促进就业工作的目标。
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累计550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按照“一园多区”的模式,整合省本级以及广州、深圳、珠海、佛山已建或在建产业园资源,以部省市共建模式打造“中国华南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推动共享经济率先在交通、住宿、餐饮、金融、教育培训、技术服务等领域取得突破,支持发展新型就业模式。”意见提出,增强现代服务业吸纳就业能力,特别是深入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互联网与服务业各领域深度融合,加快培育一批具有鲜明特色和较强竞争力的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
为了增强产业协同吸纳就业能力,意见还明确,推进经济结构战略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大力振兴实体经济,加快形成多支柱的新兴产业体系,在新旧动能接续转换中促进就业;积极发展生态农业、设施农业、高效农业,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商、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新产业,扶持创建一批专业特色小城镇,支持建设一批小城镇园区,推动发展“互联网+现代农业”,为农民创造更多的就业创业机会;加强珠三角地区与粤东西北地区产业共建,积极引导高素质劳动力向珠三角中心城镇和产业转移园区集聚;鼓励粤东西北地区发展生态旅游、观光农业等就业容量大的绿色产业,促进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背景下,通过创业带动就业已经成为促进就业工作的重要举措。意见提出,营造促进创业创新的良好氛围,拓宽创业创新投融资渠道,健全创业创新服务体系,激发各类人才创业创新活力。
主要包括:加大对初创企业项目开发、场地支持、租金减免、住房优惠、税费减免等政策扶持力度,支持培育一批吸纳就业能力强的创新型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法发行小微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和小微企业贷款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推动金融机构创新投贷结合产品支持科创型中小微企业发展;鼓励各类创业园区(孵化基地)等与互联网融合创新,建设一批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众创空间,打造一批省级“双创”示范基地;细化促进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残疾人、登记失业人员等群体创业补贴扶持政策。
为提升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匹配能力,推进就业公共服务重点平台建设,意见提出,力争到2020年,建成1个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3至5个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成1个省级综合性创业孵化(实训)示范基地,珠三角地区和粤东西北地区各培育15家区域性(特色性)创业孵化基地,各地级以上市和县(市、区)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达1000家以上。
意见还提出,建设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和全省互联网举报投诉系统,推进劳资纠纷应急处置平台建设,依托“互联网+”提升劳动监察执法效能,实现欠薪案件“全省一点举报、全域联动处置”;加快推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做实、做强街道乡镇劳动争议调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