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17-2020年)的通知
6月6日,省政府网站发布了《广东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17-2020年)》(简称《规划》),其中提出,到2020年,广东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工作的县(市、区)实现全覆盖,开展医用辐射防护监测的县(市、区)覆盖率达到90%。提升职业病报告质量,职业病诊断机构报告率达到100%。
《规划》提出,到2020年,广东将建立健全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格局。广东的职业病防治用人单位主体责任不断落实,职业病防治体系基本健全,职业病监测能力不断提高,相关政府部门全面掌握职业病防治基本信息,核化应急救援体系不断完善,劳动者健康权益得到保障。
到2020年,重点行业的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85%以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达到80%以上,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90%以上,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率均达到95%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率达到90%以上。
《规划》要求,设区的市至少确定1家医疗卫生机构承担本辖区内职业病诊断工作,各县(市、区)至少确定1家医疗卫生机构承担本辖区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设区的市以及各县(市、区)至少确定1家政府举办的公益性质的职业病防治机构,统筹指导该地区职业病防治技术工作。
2020年,依法应参加工伤保险覆盖率达到90%以上,符合条件的职业病病人救助覆盖率达到100%,逐步实现工伤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社会慈善、商业保险等有效衔接,切实减轻职业病病人负担。
《规划》提出,将在珠三角、粤东西北地区建立6个化学中毒应急救援分中心,在深圳、惠州、阳江、江门、汕尾等核电站所在地建立核辐射应急救援基地。
广东将加大投入力度,积极推动升级建设国家化学中毒和核辐射医疗救治基地,打造国内一流、装备精良、行动迅速、训练有素的国家级化学中毒与核辐射突发事故卫生应急队伍,建成“世界先进、全国领先”的核化医学应急救援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