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科发〔2020〕179号     


各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翠亨新区经济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山市科技孵化育成体系专项资金使用办法》(中山科发〔2019〕307号)(以下简称《资金使用办法》)的相关规定,经研究,现开展我市2020年度第二批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与众创空间认定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需符合《资金使用办法》第四、五条规定的认定条件。

  二、申报材料

  (一)中山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认定申请表;

  (二)运营资质相关文件;

  (三)孵化场地情况;

  (四)管理人员情况;

  (五)创业导师情况;

  (六)孵化资金情况;

  (七)在孵团队/企业情况;

  (八)专业技术情况(申报专业孵化器必填)。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形式,通过中山市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网址 :http://pro.zskj.gov.cn/index.do)统一申报。如首次申报,应先注册单位信息,待审核通过后获得单位用户名和密码,再进行系统申报。

  (二)推荐审核。各镇区科技部门在系统上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后,向市科技局推荐。经市科技局审核后,请申报单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五份(胶装,双面打印,编页码)报送到市行政服务中心(C14-C16窗口)(地址:东区博爱六路22号)。可关注“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公众号,选择市科技局预约取号。

  四、时间安排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时间为8月31日至9月25日下午17时;镇区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9月30日下午17时,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10月16日下午17时。

  五、联系方式

  高新科:周岳、李慧子

  联系电话:88303920

  业务联系QQ群:517699802


  附件:1.中山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请表

        2.中山市众创空间认定申请表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8月28日


相关附件

附件1:中山科发2020-179号附件2:中山市众创空间申报表.doc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