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继续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3〕366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印发了《中山市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转运试点工作方案(2024年-2025年)》(中环〔2024〕19号),现公开征集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试点单位,请有意向的单位于2月2日前将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承诺书、试点实施方案及相关证明材料等)提交至市生态环境局固体废物与辐射管理科(市政府第二办公区24楼2415室)。
附件:1.试点申请条件
2.试点申请流程
3.中山市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试点申请表
4.承诺书(模板)
5.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转运试点实施方案(提纲)
6.《中山市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转运试点工作方案(2024年-2025年)》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月22日
(联系人及电话:黄凯锋,88336864)
附件3:附件3:中山市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转运试点申请表.wps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