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科发〔2020〕263号


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提高科技计划项目的管理效率,做好中山市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现公开遴选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有关遴选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

  2015年至2019年市级重大科技专项立项项目187项。

  二、项目预算

  本项目价格上限为不超过人民币肆拾万元(40万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专家劳务费、场地租赁费、办公费及税费等开展评价工作的必要支出及机构管理费。

  三、服务内容

  (一)研究提出中山市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的绩效评价整体工作方案。

  (二)设计绩效评价框架和评价指标体系。

  (三)组织完成中山市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绩效评价,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依据项目实际情况可采取会议评价和抽样现场考察等方式进行。

  (四)汇总评价结果并出具专项绩效评价报告。

  四、申报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备的设施设备。

  (二)具备较为完善的机构运营和管理制度,并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依法缴纳税收。

  (三)具有稳定专业的服务团队,熟悉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制度,具有承担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及绩效评价相关资质及经验。

  (四)熟悉科技创新情况和科技项目绩效评价的有关政策。

  (五)具有省级科技部门专家库资源,参与咨询的专家需兼顾行业分布。

  (六)申报机构提供的遴选材料应真实可靠,对所有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五、遴选模式

  具备以上条件的意向机构向我局提交材料申请,我局按遴选操作规程组织专家进行机构评选,并综合申报机构的资质、内部管理制度、承担同类项目工作经验、整体工作方案、评审流程设计等因素,确定本项目最终承接单位。

  六、申报材料

  (一)项目实施工作方案(包括单位简介,省、市级科技项目绩效评价及项目管理经验介绍,拥有支撑项目分析研究及咨询专家队伍情况,专业团队信息及保障措施,工作方案及经费预算等)。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法人证书等复印件。

  (三)申请报告所涉及资质、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内部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七、文件递交要求

  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双面打印、标页码、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封面、文件落款及骑缝章),密封包装递交,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

  八、报名方式

  请有意向的机构于11月6日下午15:00前将申报文件递送或邮寄至中山市科学技术局,地址:中山市东区松苑路1号市府大楼749室,逾期不再受理。

  九、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资源配置与管理科  张梦诗  0760-88329267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