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优质中小企业由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三个层次组成。创新型中小企业是优质中小企业的基础力量;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是优质中小企业的中坚力量;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是优质中小企业的核心力量。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2〕38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22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申报条件标准

  (一)应在中山市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三)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以上统称合规经营);

  (四)坚持企业自愿原则,满足所申报类型的企业评价认定标准(附件8)。

  二、组织实施

  (一)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企业按属地原则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填写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完成自评(不需提交纸质材料)。

  (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

  根据《暂行办法》规定,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须是创新型中小企业。鉴于今年《暂行办法》首次实施,企业在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时,须同时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企业按属地原则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同时填写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完成自评和申请。企业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需同时提交纸质材料,请按附件4要求提供纸质材料(申请表可在培育平台下载打印),纸质材料与线上填报数据应保持一致。

  (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

  2019年广东省高成长中小企业(附件10),需于本次开展复核。企业按属地原则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填写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完成复核申请,提交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纸质材料(参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要求)。

  三、工作要求

  (一)省市针对创新型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配套相关扶持政策措施,请各镇街工信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广泛动员本辖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申报。

  (二)企业具体申报流程见附件5,线上申报地址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目前平台正在进行测试,将于近期上线,请各镇街工信主管部门随时关注,待上线后我局也将及时提醒。

  (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申报材料需按附件4要求制作封面、目录和页码,采用胶装或线装,用A4纸双面打印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一式两份)报所属镇街工信主管部门。

  (四)请各镇街工信主管部门登录管理平台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网址、账号、密码、操作手册另行通知),开展实地抽查(可视情况联合市工信局现场抽查),同时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查询企业合规经营情况。

  (五)请各镇街工信主管部门于9月25日前将创新型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附件1)、实地检查情况表(附件9)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局;于10月10日前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汇总表(附件2、3)、实地检查情况表(附件9)以及企业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局。

  (六)请各镇街工信主管部门认真做好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材料审核和实地抽查等工作,在汇总表(附件1-3)中需对申报对象条件的符合性、材料的真实性做出承诺。

  附件:1.创新型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

   2.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

   3.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

   4.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纸质材料清单及装订要求

   5.申报流程图

   6.企业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

   7.战略性产业集群及对应行业

   8.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方案(2022年版)

   9.实地检查情况表

   10.2019年省专精特新(高成长)中小企业名单


   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8月26日

  (联系人:冯俊伟,电话:88307014)


附件下载: 附件1:创新型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