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

  根据《中山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中经信〔2014〕629号)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经研究,我局决定开展2019年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2019年前已认定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见附件1)。

  二、报送材料

  (一)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总结(见附件2)。

  (二)技术中心成立文件、纳税证明、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设备原值清单、专利证书、产学研合同、名牌证书、技术人员学历证明或职称证书及技术中心相关制度等评价必要材料(见附件3)。

  (三)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汇总表(见附件4,只需提交电子版)。

  以上材料按顺序双面打印胶装成册一式两份,在纸质材料侧面标注企业名称,附电子文档。

  三、评价方式及时间

  企业按通知要求向所在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经信部门局提交评价材料,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经信部门局出具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2019年6月25日前将评价材料提交市工业设计协会,逾期不予受理。根据《中山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中经信〔2014〕629号)的第三章第十条,逾期不上报评价材料的企业技术中心评为不合格。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中山市工业设计协会按照《中山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和《中山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见附件5)对属于评价范围的企业技术中心进行量化考核,并按一定核查率现场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撤销其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

  四、其他事项

  如企业发生了股权改制、股东变更等,不是实质性变更情况的,准予其更改企业技术中心名称,如有变更需求的企业请提交变更申请,写明变更原因,并提供变更前、后企业营业执照及机构代码复印件,加盖公章后,一式两份连同年检材料一齐上交。

  附件:1. 中山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名单

    2. 中山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总结(提纲)

    3. 中山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

    4. 中山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汇总表

    5. 中山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

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5月14日


(联系人:梁佩鸣、苏亮钊,电话:23609988、88334525,邮箱:zs_ida@163.com)

附件下载:1.中山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名单(323家).xls
附件下载:2.中山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总结提纲.doc
附件下载:3.中山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doc
附件下载:4.中山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汇总表.xlsx
附件下载:5.中山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