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区商务主管部门,各行业协会(商会)、相关企业:
根据年初预算安排和《中山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中山市商务 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展览业发展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商 务交字〔2019H0号),现结合工作实际编制申报指南,并印发 给你们,请各镇区商务主管部门迅速转发至所辖行业商协会及 相关企业,按“申报须知”、“申报指南”依时进行线上线下申 报,并配合做好核查以及绩效考核工作,同时准备好资料原件 以供现场核查。
2019年资金支持项目为:2018年7月份一2019年6月份已完 成的符合申报条件的办展或参展的项目。2018年7—12月份的项目适用2018年标准。
请有关商协会、企业按以下时段完成申报及资料提交工作, 逾期视为自愿放弃申报,不再受理:
7月20日截止:登陆http: //fczj. zs. gov. cn/ (中山市产 业扶持资金网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7月30日截止:按指南要求提交纸质资料(一式两份)至 市商务局商务交流科。
特此通知。
中山市商务局
2019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