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科发[2020]133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山市科技孵化育成体系专项资金使用办法》(中山科发〔2019〕307号)和《关于开展2019年度中山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运营评价工作的通知》(中山科发〔2020〕59号)相关要求,经研究,局定于7月30日、31日组织2019年度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与众创空间运营绩效评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参与2019年度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运营绩效评价单位。
二、评审方式
本次评审分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两组进行评价,采用现场答辩形式,专家从运营管理、服务能力、孵化绩效、社会贡献、加分项目等方面进行打分,评价分作为最终得分。
三、评审时间
孵化器组评审时间:2020年7月30日(周四)。
众创空间组评审时间:2020年7月31日(周五)。
四、评审地点
孵化器组评审地点:火炬开发区会展东路16号数贸大厦2栋2楼工研院会场一、会场二;
众创空间评审地点:火炬开发区会展东路16号数贸大厦18楼留创园1814室(会场一)、1815室(会场二)。
五、参加人员
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1-2名。
六、评审流程
(一)答辩。申报单位对照答辩时间安排表(具体见附件)提前30分钟到达会场,每个单位15分钟,PPT陈述8分钟,包括:
1.科技企业孵化器或众创空间整体情况(运营主体、孵化器或众创空间资质等级、场地面积等);
2.服务能力建设,包括服务团队情况、服务资源与内容等;
3.2019年在孵企业(团队)情况,包括在孵企业(团队)数量及行业分布情况、2019年新增入孵企业(团队)数量、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在孵企业2019年新增申请及授权知识产权(含发明专利、实用新型、软件著作权)、累计获得投融资和上市(挂牌)、被兼并和收购的企业情况等;
4.服务成效,包括2019年开展主要服务活动、全孵化链条体系建设情况、疫情期间实施租金减免及社会贡献;
5.未来2-3年发展计划;
6.存在的困难及政策建议。
(二)纸质资料:
1.2019年财务报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2.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在孵企业清单(备注是否仍在孵,加盖公章);
3.在孵企业2019年新增申请、授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软件著作权清单(加盖公章)。
(三)专家提问。
七、其他事项
申报单位于7月29日12:00前将汇报PPT发送至科技局高新技术与区域创新科邮箱zssgxk@126.com。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岳、李慧子
电话:88303920
附件:申报单位答辩时间安排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