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人社分局,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第一批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基本制度目录及范本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6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已修改完善中山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基本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建设制度

    2.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受理登记制度

    3.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处理制度

    4.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告知引导制度

    5.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回访反馈制度

    6.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案卷管理制度

    7.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统计分析报告制度

    8.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行为规范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