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区社区工作和社会事务局,各镇区农业和农村工作局:
为做好我市农业扶持政策资金安排工作,现将《2019年中山市农业专项资金申报指南》(附件1)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做好申报宣传工作,认真研究筛选,按时提交2019年农业项目的申报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镇区农业农村部门应做好宣传、协调、汇总工作,组织并协助辖区内镇区部门、企业及个人根据《指南》要求进行申报,申报内容应做到数据准确,理由充分,资料真实齐全。
二、根据《中共中山市委办公室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市级预算管理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山办发[2018]16号)文件精神,“市级财政部门聚焦预算编制和预算监管,负责组织总预算执行,不直接参与具体项目审批,退出各部门的资金使用分配和项目审批事务。”为此,2019年采用填报《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除明确规定需镇级配套资金的项目外,其他项目无需镇级财政部门加具意见,由镇区农业农村部门进行初审后,连同其余佐证附件报送。
三、镇区农业和农村工作局应在申报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申报项目的初审工作,填写《2019年中山市农业专项资金申报汇总表》,连同一式一份的申报文本报农业局发展计划科,《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邮箱nyj1412@126.com,并做好后续的存档备查。
四、《2019年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及《2019年中山市农业专项资金申报汇总表》可在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政务网”自行下载。
附件:1、2019年中山市农业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2、2019年中山市农业专项资金申报汇总表(电子表格)
3、2019年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
标准文本(电子表格)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2月21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詹俊巧 88221325)
抄送:市财政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2
2019年中山市农业专项资金申报汇总表
申报镇区:(公章)
编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承担 单位 |
资金用途 |
申报市级资金 (万元) |
项目投资总额 (万元)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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