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网站12月6日消息,财政部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起草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境内投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增加和调整全国社保基金投资范围,适度下调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上限,进一步提高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灵活度。目前,股票类、股权类资产最大投资比例分别可达40%和30%,有利于持续支持资本市场发展。

   优化调整投资范围

  在投资范围方面,《管理办法》将此前专项批复进行整合,并适当优化调整投资范围,兼顾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需要。

  《管理办法》中共有十一类产品和工具,主要调整包括:一是纳入历年专项批复内容,具体包括同业存单、政策性和开发性银行债券、地方政府债券、企业债、债券回购、直接股权投资、产业基金、市场化股权投资基金、优先股、资产证券化产品、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等。二是结合金融市场发展变化,参考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基金投资,增加和调整全国社保基金投资范围,具体包括公司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养老金产品等。三是根据金融市场发展,适当增加套期保值工具,具体包括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指期权等。

  此外,明确社保基金会直接投资范围限于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符合条件的直接股权投资、产业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含创业投资基金)、优先股,经批准的股票指数投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中泰证券研究所政策组首席分析师杨畅表示,《管理办法》对投资范围进行优化调整,有利于更好兼顾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需要。

  实施浮动管理费率

  根据《管理办法》,全国社保基金委托资产的管理费由基础管理费和浮动管理费组成。社保基金会应根据委托资产规模设置阶梯式的基础管理费率,并根据投资业绩实施浮动管理费率,奖优罚劣。

  在管理费率方面,起草说明介绍,考虑到全国社保基金规模较大,已形成投资规模效应,为进一步促进全国社保基金保值增值,考虑参考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监管办法和实践、结合相关监管改革方向,适度下调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上限。

  其中,股票类产品管理年费率不高于0.8%;债券类产品管理年费率不高于0.3%;货币现金类产品管理年费率不高于0.1%;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年费率不高于1.5%;托管人提取的托管年费率不高于0.05%。

  “下调多项费用上限将进一步减轻社保基金整体成本,提高社保基金实际回报率。”川财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研究所所长陈雳表示,《管理办法》在减轻社保基金成本负担的同时,予以社保基金更高的资产配置灵活度,有利于控制风险,加大对资本市场的支持力度。

   持续支持资本市场发展

  起草说明显示,在投资监管比例方面,根据基金投资和监管实践,综合考虑风险收益特征,将全国社保基金投资品种按照存款和利率类、信用固收类、股票类、股权类进行划分,并将境内和境外投资全口径纳入监管比例。

  目前,股票类、股权类资产最大投资比例分别可达40%和30%,进一步提高了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灵活度,有利于持续支持资本市场发展。

  “《管理办法》明确各类资产投资比例将使得社保基金可根据市场环境和风险偏好来灵活调整比例,有利于支持资本市场发展。”陈雳认为,对A股市场而言,长期资金入市将为A股市场带来更多增量资金,在提高市场流动性的同时,也会树立价值投资理念,建立良好的投资环境。

  起草说明提出,成立以来,全国社保基金规模不断增长、投资能力不断增强、资产配置广度深度不断提升,年均投资收益率为7.66%。

  Wind数据显示,截至今年三季度末,全国社保基金在A股市场合计持股数量为609.36亿股,合计持股市值为4139.17亿元。

  社保基金会相关负责人日前表示,下一步将稳步推进扩大受托管理规模,持续优化资产配置、投资管理、风险管控等运行体制和管理机制,切实履行好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的主体责任,为不断夯实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富积累、促进基金长期平衡、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发挥积极独特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