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日前,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从全局高度对我国后续金融监管方向进行“定调”,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证监会也随之召开会议对具体工作作出部署。据了解,后续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中国特色金融监管体系的“四梁八柱”都将进一步完善,系列文件也将加快出台补齐制度短板。
业内人士表示,在当前内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的背景下,会议延续了2017年第五次金融工作会议的“严监管”政策基调,提出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未来,进一步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将成为金融工作重点。
近年来,在各金融监管部门推动下,我国金融机构抵御风险能力已有明显提升。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数据显示,截至三季度末,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409.8万亿元,同比增长9.5%。商业银行逾期90天以上贷款与不良贷款比例为87.5%,保持在较低水平。商业银行流动性覆盖率143.5%,总体保持平稳。
此次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以全面加强监管、防范化解风险为重点”“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对此,汇丰环球研究大中华区首席经济学家刘晶表示,经济结构的转变和金融创新的层出不穷,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金融资源配置的效率,引起资金脱实向虚及监管套利问题。此次会议为未来敏捷和高效的金融监管奠定基础,使得金融行业的发展更加符合实体经济的转型需要、推动整个金融体系健康发展。
“全面加强金融监管,将有助于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体系,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一个健康、稳定的金融环境。”中国首席经济学家论坛理事长连平表示。
针对未来如何加强监管,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证监会日前围绕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部署相继召开会议,再次释放出全面加强金融监管的政策信号。
人民银行强调,要加快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健全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金融监管总局表示,推动出台系列制度文件,加快补齐制度短板。全面强化“五大监管”,探索构建中国特色金融监管体系的“四梁八柱”。证监会称,要坚守监管主责主业,全面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着力提升监管有效性。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在肯定金融系统“有力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同时,也确定了后续风险防控重点任务:切实提高金融监管有效性、及时处置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建立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长效机制、促进金融与房地产良性循环、维护金融市场稳健运行。
“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全面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严格执法、敢于亮剑,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围绕切实提高金融监管有效性,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一系列要求,强调扎紧监管篱笆,确保风险防控有力有效。
在中银证券全球首席经济学家管涛看来,会议对未来加强和完善金融监管、填补监管空白、提高监管的有效性提供了指引和遵循。
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经济学家温彬认为,“功能监管”模式有助于弥补金融混业经营下“分业监管”可能存在的监管空白和盲区,确保金融监管全覆盖和减少监管板块重叠,有效防范监管套利和提高监管效率。
事实上,我国全面加强金融监管的顶层设计已经出炉。今年三月,中共中央印发《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组建中央金融委员会和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进一步强化了金融监管之间统筹协调,能够更好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而随着监管职责调整划分,各监管机构边界进一步厘清,我国“分业监管”模式也正向“功能监管”模式转型。
既有防范风险的金融监管藩篱,也有针对具体领域的处置实招。
会议指出,要“健全房地产企业主体监管制度和资金监管”“完善房地产金融宏观审慎管理,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加快保障性住房等‘三大工程’建设”。
中信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明明认为,近年来政策已经沿着上述方向加速推进,但目前房地产市场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明明表示,对于经济而言,“三大工程”既有助于房地产市场向新发展模式的长期转型,又能够对总需求产生立竿见影的效果。过去几个月对“三大工程”的指导意见已经陆续审议通过,明年以及未来几年的推进计划和速度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地产相关需求的趋势和走向。
会议也对备受关注的地方债问题作出部署,提出“建立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在中诚信国际研究院执行院长袁海霞看来,这进一步传递出中央要持续性、制度化、成体系地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的决心,此前建立的一系列机制措施也并非短期举措,将持续健全完善、长效推进。在建立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方面,后续政府债务管理或需更加精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