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外商投资企业:

  根据《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利用外资项目)实施细则》(中商务资字〔2022〕12号)的要求,现印发《2024年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利用外资项目)申报指引》,请各镇街安排专人负责,组织有关外商投资企业按要求开展申报工作。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商务局外资科反映。


  附件:2024年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利用外资项目)申报指引


  中山市商务局

  2024年1月11

  (联系人:曾慧志、冯英姿,联系电话:89892392、89892332,电子邮箱:wzk@zsbo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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