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坦洲镇零地项目招商引资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坦府〔2022〕9号),结合工作实际,现拟针对2022年与坦洲镇人民政府签约且2023年度符合资助要求的零地项目,开展2024年坦洲镇零地项目招商引资奖补申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
由符合条件的项目企业向镇招商引资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提交以下资料,且须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一)《坦洲镇零地项目资助资金申请表》(附件);
(二)项目企业申报在登记注册或迁入坦洲镇前与坦
洲镇人民政府签订的《XX项目投资合作协议(零地项目类)》(复印件);
(三)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的2023年年报截图;
(四)2023年12月份企业利润表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等能够证明纳税总额的相关材料;
(五)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
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账号(复印件);
(七)以上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原则上资助申报安排每年集中办理,由符合条件的项目企业向镇招商引资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申报材料。
(二)审核。镇招商引资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对项目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申报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受理。
(三)公示。在坦洲镇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镇招商引资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书面异议,启动复审程序并向社会公示调查结果。
(四)拨付。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镇招商引资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依程序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三、监督管理
(一)镇招商引资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对资助资金进行监督检查,企业弄虚作假套取资助资金或发生过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的,经查证属实,采取停止拨付资助资金、追回资金等措施。
(二)镇招商引资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可视情形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审计。
四、申报时间
请于2024年3月14日(星期四)前将所需材料(纸质版)提交至镇招商引资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坦洲镇工业大道97号一楼101室),逾期不予受理。可编辑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请发到tzfagai@163.com。
附件:坦洲镇零地项目资助资金申请表
中山市坦洲镇招商引资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中山市坦洲镇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2024年3月12日
附件
坦洲镇零地项目资助资金申请表
注:此表一式三份,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