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继续支持我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2年)的通知》(中府办〔2018〕28号)《关于印发中山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资助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工信〔2020〕384号)《关于印发中山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资助实施细则补充规定的通知》(中工信〔2021〕237号)等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中山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入库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专题及扶持标准

  本次申报共涉及以下5个专题,各专题具体申报要求详见申报指南(附件1)。

  专题一:固定资产投资补贴。

  专题二:项目过渡性用房补贴。

  专题三:企业经营贡献奖。

  专题四:支持应用项目建设。

  专题五:支持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支撑管理能力提升。

  二、扶持对象

  申报项目应符合《中山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2年》所规定的八大重点发展领域(即新一代通信网络、集成电路、新型显示、激光器件、新型材料及器件、物联网、4K电视网络、高端软件),项目具体资质要求,详见所申报专题对应的申报指南(附件1)。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编制应符合申报文件编制要求(附件2)。

  四、注意事项

  (一)申报项目要与各专题支持方向一致。

  (二)申报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信用广东”网站上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信息。申报单位未被列入违规用能“两高”企业,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

  (三)近2年内存在因虚开发票、偷税漏税等行为被税务部门处罚的企业,取消申报资格。

  (四)申报单位近5 年以来在专项资金管理、专项审计、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方面未出现过较为严重的违法违规情况。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不存在未按期完成财政专项资金扶持项目验收的情况。

  (五)申报单位要保证上报材料真实可靠,保证近年来在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并填写承诺书,如经专家评审、审核发现材料弄虚作假,将取消申报资格并将该申报单位列入财政资金申报黑名单目录。

  (六)各专题只允许有一个申报主体,不允许联合申报。

  五、申报流程

  (一)项目申报材料采用网上填报和纸质文件报送两种方式同步进行。项目申报单位在2022年12月12日下午23点前登录粤财扶助-广东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网址:https://czbt.czt.gd.gov.cn/#/home)线上填报申报材料,同时向所在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3份,装订成册)。

  (二)各镇街工信主管部门登录粤财扶助-广东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网址:https://czbt.czt.gd.gov.cn/#/home)对辖区内申报企业的资料进行线上初审。对初审通过的项目加具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2022年12月16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我局信息化与软件服务业科(地址: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634办公室)。各镇街要对推荐上报的项目做到100%实地查验,对于提供材料不全、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不得上报。

  附件:1.申报指南

   2.申报文件编制要求

   3-1.入库申报书参考模板(专题一)

   3-2.入库申报书参考模板(专题二)

   3-3.入库申报书参考模板(专题三)

   3-4.入库申报书参考模板(专题四)

   3-5.入库申报书参考模板(专题五)


  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1月10日

  (专题一、二、三、四申报联系人:宫福林,88329437;专题五申报联系人:郝毫保,88308273)


附件下载: 附件1:2023年中山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项目入库申报指南.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