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报送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第五批)的通知》(便函〔2024〕455)转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积极组织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对前期未进行有效申报的制造业领域高新技术企业,特别是2023年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确保企业通知到位、知晓政策。
二、申请列入名单的企业应尽快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根据提示进入相应模块进行申报,生成纸质文件一式2份(含扫描版)并加盖公章后于3月31日前报送所在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纸质件报送截止时间为3月31日17:00。本批次为申请进入2023年享受政策名单最后申报批次,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尽快申报,以免影响政策享受。
三、请各镇街于4月4日前将经审核的企业申报材料汇总后,连同推荐汇总表(加盖公章,含可编辑电子版)报送我局制造业创新科。
附件:2023年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先进制造业企业推荐汇总表
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3月7日
(联系人:苏先生,电话:88315757,地址:松苑路1号市政府635室)
附件1:附件:2023年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先进制造业企业推荐汇总表.xlsx点击下载
附件2: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报送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第五批)的通知.pdf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