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中山翠亨新区高质量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监管工作,确保专项资金符合国家和省、市、区产业发展政策导向,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根据《中山翠亨新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我局拟组织对该项目有意合作的银行机构进行遴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作模式
经评审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与新区管委会、项目承担单位签订三方合作协议并依据合作协议承担项目资金监管工作。
二、合作银行基本条件
报名参与遴选的银行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同类项目经验,包括已参与过市科技局科技创新资金监管业务,或有中山市内其他职能部门、镇区同类型项目实施经验;
(二)具有完善的扶持资金监管业务的内部管理制度,具有服务科技型企业的专业服务能力,达到专业团队、专项审批、专设流程等;
(三)管委会要求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服务要求
(一)管委会与项目方委托资金监管业务不支付银行任何费用;
(二)按相关规定制定专项资金支出台账,并审核每笔扶持资金支出是否合规合法;
(三)接受翠亨新区管委会的综合评价,其中每半年提交一次书面自评报告,每年接受新区综合评价和评级,结果将应用于次年监管银行遴选;
(四)管委会提出的其他服务要求。
四、提供材料
(一)申请报告(包括机构简介;近三年服务“事前拨付”项目情况;近三年开展无固定资产抵押等政府组织的创新类科技信贷业务情况;对中山翠亨新区支持科技成果转化落地专项资金的管理思路和工作设想;监管措施及制度、流程设计;专业团队及保障措施;便利化服务举措;如曾参与过新区专项扶持资金监管工作的需附自评报告及履职材料;业务负责人及联系人信息等);
(二)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三)其他相关同类经验证明材料等。
五、申报时间和申报方式
(一)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1月29日17:00前。
(二)申报材料:一式3份,打印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
(三)报送地址:翠亨新区规划馆投资服务中心215室。
六、评审流程
(一)由翠亨新区经济发展局对银行遴选材料进行初审;
(二)由新区组织相关单位成立遴选小组对通过初审的银行进行现场评审;
(三)由遴选小组进行打分并排出得分前3名银行作为2021年中山翠亨新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监管银行。
附件1:《中山翠亨新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2:中山翠亨新区支持科技成果转化落地专项资金合作银行遴选文件格式要求(模板)
中山翠亨新区经济发展局
2021年1月20日
(联系人及方式:冯坤芳,88586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