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山市推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试点工作方案》(中发改服务业[2020]537号,以下简称《试点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开展我市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工作有关事如下。

一、试点领域

根据《试点工作方案》,试点领域包括以下几个行业:

1.制造业:包括智能家居、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装备、健康医药等行业。

2.生产性服务业:包括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研发与技术服务、检验检测认证服务等行业。

二、试点路径

根据《试点工作方案》,试点路径包括但不限于工业设计服务、柔性化定制服务、共享制造、供应链管理、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等融合发展新业态、新模式。

试点单位及条件

试点单位包括试点园区和试点企业两类。

(一)试点园区

试点园区包括制造业产业园(区)和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等。

1.制造业产业园(区)具有运营管理机构,先进制造业主导产业突出,园区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00亿元,两业融合发展基础好,具有典型示范效应。

2.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具有运营管理机构,生产性服务业主导产业突出,园区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0亿元,搭建有“两业”融合公共服务平台,与先进制造业园区、企业对接合作密切,具有典型示范效应。

(二)试点企业

试点企业包括制造业企业、生产性服务业企业等。

1.制造业企业:具有行业优势地位,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亿元,其中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营销、培训、售后等服务中间投入占比在20%以上,对行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和示范带动作用。

2.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企业向生产领域延伸取得明显成效,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市场满意度较高,其中供应链管理企业整合上下游资源能力较强,为制造企业提供研发设计、原材料采购、检验检测、营销、培训、售后等专业化中间投入服务业务收入占比不低于50%。

组织实施

(一)试点申请

镇街发展改革和统计局(经济发展局)组织做好试点申报工作,发动企业、园区积极申报,并审核申报材料。申请材料包括:试点请示、试点方案申报企业情况

(二)试点方案

试点单位根据两业融合试点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结合实际,明确自身试点任务,编制试点方案(参见附件1要求),并经所在镇街发改部门审核确认。试点单位选择的试点任务应具有区域、行业领先的相关做法,并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及影响力大等优势和特点。试点方案要定位合理、目标明确、任务具体、措施有力,是可落地、可实施、可检查的行动方案。试点实施期为2021-2023年,方案包括基本情况、基础和条件、试点意义、工作目标和任务、保障措施等。

(三)试点确定

发展改革将组织专家对申请单位的试点方案进行评估,确定级试点单位,并择优向国家推荐争取全国“两业”融合发展试点。

请各镇街发展改革统计局经济发展局认真组织好试点申报工作,2020年122(周三)将纸质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6份)上报市发展改革局服务业发展科,同时将电子版(word版本)发送至邮箱(zs_fwb@126.com)

附件:1.《XXXX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方案》编制提纲

      2.中山市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企业情况表

3.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中山市推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发改服务业[2020]537号        

                                                                                                        

 

(联系人:李叶,联系电话:88268321

 

附件1:

 

XXX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方案》编制提纲

 

一、申请试点单位概况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申请试点单位基本情况

试点园区概述成立时间、所在位置、管理机构、相应级别、范围规模、企业构成等。

试点企业概述所在地点、企业性质、成立时间、发展历程、涉及领域、所处行业地位等。

(二)2019年主要经济运行状况

试点园区说明园区经营发展情况,包括园区营收、上缴利税、招商引资情况等。

试点企业说明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包括企业营业收入和利润、上缴税收、资产负债情况等。

(三)2019年产业发展状况

试点园区说明主导产业构成、产值及利税,重点制造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生产性服务业和公共服务平台投入和产出情况。

二、试点工作基础和条件

对于试点园区,阐述已有的经济基础、政策措施和区位优势等,以及依托现有产业结构、业态分布等,在两业融合方面已开展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效。

对于试点企业,结合自身条件和行业领域特点,阐述企业在行业影响力、科技研发能力、产品市场占有率、专利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能力、平台建设、人才保障等方面可为两业融合发展提供的基础保障和优势条件,已开展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效。

三、试点工作意义

包括但不限于:促进自身转型升级和破解发展瓶颈问题,探索两业融合发展业态、模式和路径,引领带动行业和区域发展,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高质量发展等方面。

四、试点工作目标

(一)总目标

阐述两业融合试点的总体考虑,提出通过试点工作拟达到的总目标,包括预期达到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目标,在促进两业融合发展方面可能取得的创新突破等。

(二)具体目标

在总体目标下,逐项列出通过三年试点拟达到的具体目标。目标尽可能量化、可考核;确实无法量化的,应明确提出通过先行先试,拟实现的具体创新点、可复制推广的经验模式等。

五、试点工作任务

对照《试点方案》中提出的重点方向和领域,明确说明拟实施的主要任务。主要任务需体现三个方面内容:

(一)开展试点的主要领域、任务内容和主要举措

围绕《试点方案》中提出的智能家居、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装备、健康医药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研发与技术服务、检验检测认证服务等领域,阐明试点任务和举措。

(二)试点项目或平台建设计划

作为落实主要任务的具体体现,提出相关项目或平台建设计划,对主要建设内容、初步方案、对两业融合发展的促进作用等加以说明,并明确建设主体,估算建设投资。

(三)试点工作进度计划

根据主要任务,制定相应的工作进度计划,明确责任单位。

六、试点保障措施

包括但不限于:组织保障,明确组织领导试点工作推进的责任单位或机构,以及人员安排等;政策保障,为促进试点工作拟出台的政策措施等;资源要素保障,包括土地、资金、人才保障等。

七、试点单位填报统计表

填报统计表分为园区和企业类。以园区为主体申报的填报附表1,以企业为主体申报的填报附表2

 

附表1

 

试点园区基本情况统计表

 

指标类别

指标名称

2019年指标值

备注

基本情况

园区面积(平方公里)

   

园区企业数量(家)

   

园区从业人员总数(人)

   

园区营业收入(亿元)

   

园区纳税总额(亿元)

   

产业发展及两业融合情况

园区主导产业

营业收入合计(亿元)

 

具体内容可在方案中体现,包括主导产业(前三位)的行业类别、集聚程度及影响力

较上年增速(%)

主导产业涉及的龙头、行业骨干、精特新、平台型企业

数量(家)

 

提供反映影响力和国内排名等方面的佐证材料,重点企业可在方案中介绍说明

代表性企业

 

主导产业中的制造业企业

数量(家)

   

营业收入合计(亿元)

   

业绩和综合实力排名前3位企业基本情况

 

具体内容可在方案中体现

园区公共服务类(公共检验检测、金融服务、第三方物流等)平台、生产性服务机构和企业

数量(个)

   

营业收入合计(亿元)

   

代表性平台或企业

 

具体内容可在方案中体现

服务业中间投入及占企业总投入比重

投入(亿元)

 

针对园区内制造业企业进行统计

比重(%)

服务收入及占企业营业总收入比重

收入(亿元)

 

针对园区内制造业企业进行统计

比重(%)

人才支撑

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数占园区从业人数比例(%)

   

研发人员占园区从业人数比例(%)

   

科技创新

R&D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

   

人均发明专利拥有量(件/万人)

   

省级以上科研平台数量(个)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数量(家)

   

园区信息化投入占园区营业收入比重(%)

   

注:1. 省级以上研发平台包括国家级平台和省级平台,其中国家级科研平台包括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博士后工作站(增加了博士后工作站);省级科研平台主要包括经省政府或省直部门批准设立的省级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2. 除特殊标明外,其他可提供证明材料的尽量提供,园区对填报相关内容真实性负责。

 

附表2

 

试点企业基本情况统计表

 

指标

类别

指标名称

2019年指标值

备注

基本

情况

所属行业

   

注册资本(亿元)

   

占地面积(万平方米)

   

员工总人数(人)

   

资产总额(亿元)

   

经营

情况

营业收入(亿元)

   

营业收入增长率(%)

   

利润(亿元)

   

纳税额(亿元)

   

人均营收额(百万元)

   

主要产品市场占有率国内排名

 

提供佐证材料

品牌国内排名

 

两业

融合

发展

情况

服务业中间投入及占全部投入比重

投入(万元)

 

服务业中间投入方向及内容简述;提供佐证材料

占比(%)

 

向制造业提供服务收入及占营业收入比重

收入(万元)

 

服务方向及内容简述;提供佐证材料

占比(%)

 

人才

支撑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员工占员工总人数比例(%)

   

企业研发工作人员占员工总人数比例(%)

   

科技

创新

R&D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

   

人均发明专利拥有量情况(件/万人)

 

提供佐证材料

省级以上研发或公共服务平台数量(个)

 

提供佐证材料

认定为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或其他类似称号数量(个)

 

提供佐证材料

企业信息化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

   

 

注:除特殊标明外,其他可提供证明材料的尽量提供,企业对填报相关内容真实性负责

 

 

附件2:中山市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企业情况表.xlsx

附件3: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中山市推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