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企业全生命周期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中府办〔2018〕43号)、《关于印发工业和工业互联网类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项目资助实施细则的通知》(中经信〔2018〕770号)、《关于调整中山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专题)项目资助标准的通知》(中工信〔2020〕449号),现组织开展2022年中山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专题)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范围和标准
对经认定的市级工业和工业互联网类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为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运营管理等环节提供公共技术服务的单位,对平台单位租赁经营场地租金补助、实缴注册资金补助、服务企业/方案补助按照《关于调整中山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专题)项目资助标准的通知》(中工信〔2020〕449号)执行。对平台单位股权投资、贷款贴息、设备购置、展示体验中心建设、一次性搬迁费等补助按照《关于印发工业和工业互联网类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项目资助实施细则的通知》(中经信〔2018〕770号)执行,补助时间范围为从平台认定之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止。
二、申请材料
1.2022年工业和工业互联网类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项目资金申请表(附件1);
2.2022年工业和工业互联网类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提纲)(附件2);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纳税证明;
5.项目投资凭证复印件;
6.签订的租赁办公场所合同及租赁发票复印件;
7.向企业提供的服务方案及被企业采纳的证明材料;
8.承诺书(附件4,申请实缴注册资金补贴需填写);
9.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声明(附件3);
10.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上述申请材料请按顺序依次装订成册。
三、申报方式
申报材料采用网上填报和纸质文件报送两种方式同步进行。申报单位在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网(http://fczj.zs.gov.cn/)填报有关信息及上传申报材料,并向所属镇区工信部门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2份,镇区工信部门负责材料初审和现场核查。
四、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6日,网上申报系统将于截止日当天18:00关闭,逾期不予受理。镇区工信部门于6月10日前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资料加具审核意见后报送我局630室工业互联网与数字产业科。
附件:1.2022年工业和工业互联网类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项目资金申请表
2.2022年工业和工业互联网类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提纲)
3.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声明
4.承诺书
5.2022年中山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专题)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
6.关于印发工业和工业互联网类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项目资助实施细则的通知(中经信规字〔2018〕6号)
7.关于调整中山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专题)项目资助标准的通知(中工信〔2020〕449号)
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5月7日
(联系人:郝毫保,电话:88308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