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区发展改革局(发改办)、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21年省级节能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工作的函》(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请各镇区、各市直公共机构广泛发动本辖区、本系统(本单位)符合储备项目范围及要求的企业或公共机构积极申报,充分利用省级节能专项资金撬动作用,推动节能降耗工作的开展。

二、各镇区组织企业或公共机构按储备项目摸查汇总表的格式统一填报,各市直公共机构应汇总本单位及下属机构有关项目填报汇总表,并做好相关的资料准备,于2020年6月5日前报送市发展改革局节能组(发送至市发展改革局邱有霞oa邮箱)。

 

    附件: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21年省级节能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工作的函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4月14日

 

    (联系人:莫文昌,联系电话:88316498)

 

附件下载: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21年省级节能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工作的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