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区商务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

  为落实《中央财政2020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入库(开拓重点市场事项)二期申报指南》(粤商务贸函〔2020〕180号)文件精神,现将中央财政2020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入库(开拓重点市场事项)第二期申报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1.在我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近三年来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    

  二、支持的内容和标准

  (一)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项目。对2019年度海关统计进出口额在6500万(含)美元以下的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供支持,具体包括境外展览会、促进外贸中小企业出口业务发展专项融资等项目。单个企业当期资助金额低于5,000元(含)的不予资助。具体支持内容和标准如下。

  1.境外展览会。

  每家企业每个境外展会最多可申请1个标准展位,不高于企业展位费的实际支出额。粤贸全球广东境外商品展览会按表1所列标准优先列入支持项目(受疫情影响未在本申报指南支持期间内如期举办的展会,暂不予以支持)。未列明的其他境外展会每个标准展位最高支持限额18,000元。

12020粤贸全球广东境外商品展览会入库标准

     

单位:元

序号

展会名称

每个展位最高支持金额

每个展位最高支持比例

1

粤贸全球-中国广东(德国)商品展览会(外贸转型省级基地抱团参展项目)

30000

80%

2

粤贸全球-中国广东(法国)商品展览会

30000

80%

3

粤贸全球-中国广东(意大利)商品展览会

30000

80%

4

粤贸全球-中国广东(日本)商品展览会

30000

80%

5

粤贸全球-中国广东(英国)商品展览会

30000

80%

6

粤贸全球-中国广东(阿联酋)商品展览会

30000

80%

7

粤贸全球-中国广东(巴西)商品展览会

30000

80%

8

粤贸全球-中国广东(巴拿马)商品展览会

30000

80%

9

粤贸全球-中国广东(肯尼亚)商品展览会

30000

80%

10

粤贸全球-中国广东(尼日利亚)商品展览会

30000

80%

11

粤贸全球-中国广东(墨西哥)商品展览会

30000

80%

12

粤贸全球-香港展会广东馆

30000

80%

13

粤贸全球-中国广东(贝宁)商品展览会

30000

80%

14

粤贸全球-中国广东(南非)商品展览会

25000

80%

15

粤贸全球-中国广东(波兰)商品展览会

25000

80%

16

粤贸全球-中国广东(俄罗斯)商品展览会

25000

80%

17

粤贸全球-中国广东(印尼)商品展览会

25000

80%

18

粤贸全球-中国广东(泰国)商品展览会

25000

80%

19

粤贸全球-中国广东(土耳其)商品展览会

25000

80%

20

粤贸全球-中国广东(埃及)商品展览会

25000

80%

21

粤贸全球-中国广东(印度)商品展览会

25000

80%

22

粤贸全球-中国广东(马来西亚)商品展览会

25000

80%

23

粤贸全球-中国广东(吉尔吉斯斯坦)商品展览会

25000

80%

24

粤贸全球-中国广东(越南)商品展览会

20000

80%

25

粤贸全球-中国广东(缅甸)商品展览会

20000

80%

26

粤贸全球-中国广东(菲律宾)商品展览会

20000

80%

27

粤贸全球-中国广东(柬埔寨)商品展览会

20000

80%

  2.促进外贸中小企业出口业务发展融资。

  根据商务部和中国进出口银行建立的合作机制,对进出口银行广东省分行通过商业银行给予外贸中小企业出口业务发展专项融资贷款给予贴息扶持。

支持内容

最高支持

比例

单个企业最高限额

促进外贸中小企业出口业务发展专项融资贴息

所产生利息的35%

400,000元

  (二)品牌培育项目。

  收购国际品牌和品牌境外宣传推广。

项目序号

支持内容

最高支持比例

最高限额

1

收购国际品牌

50%

2,000,000元

2

品牌境外宣传推广

50%

1,500,000元

  (三)127届广交会特别展示项目

  为帮助我省企业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对获得网上举办的第127届广交会展位、并实际参展的企业给予3D、VR展示等制作费用不超过一定金额和比例的支持。

项目序号

支持内容

最高支持比例

最高限额

1

广交会特别展示项目

50%

300,000元

  专项资金采用人民币资助方式,外币费用支出按2020年6月30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外汇牌价折算。

  三、支持期间、申报程序

  (一)支持期间。2020年度外经贸专项资金入库项目(开拓重点市场事项)(第二期)为2020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发生的项目或所支出费用。

  (二)申报程序。申报程序分为纸质材料申报和网上申报。

  1.符合2020年度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项目入库条件的企业(单位)于7月17日前通过中央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网址www.mofcom.gov.cn/mofcom/typt.shtml)网上申报,再下载打印《资金项目拨付申请表》和《企业注册登记表》连同其它纸质资料向所在镇区商务主管部门申报。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时,正确填写项目名称(格式为:展会主办时间+展会地点所属国家(城市)+展会名称),并确保上述表格中信息正确无误。。

  2.符合2020年度品牌培育项目及127届广交会特别展示项目入库条件的企业直接向所在镇区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申请申报材料,无需在系统申请。

  3.促进外贸中小企业出口业务发展融资项目的承办银行于7月10日前将专项融资项目统计表(含电子版)(附件2)报送省商务厅外贸处。

  4.企业需于7月17日前提交纸质资料到所在镇区,镇区商务主管部门接收纸质申报资料时须与原件核对,两者一致后初审,在相应项目《申请表》的审核意见栏填写初审通过金额,并出具审核汇总表,初审不合格项目应告知相关企业。企业申报资料和镇区汇总表于7月21日前报送至我局,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材料

  (一)境外展览会。

  1、封面:封面必须为硬皮纸,封面必须注明申报单位名称、申报项目名称(展会主办时间+展会地点所属国家/城市+展会名称)、企业联系人、联系方式(手机号)及实际经营地址。

  2、目录(需按照本部分内容排序并标明页码)

  3.《资金项目拨付申请表》和《企业注册登记表》(均在中央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网址为:www.smeimdf.org.cn)下载打印,《资金项目拨付申请表》需要法人签字、盖公司章)。新申请注册、资料变更、需要重置密码的企业,请提供相应的公司工作证明或营业执照等信息确认公司身份,由镇区工作人员予以审定和修改。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系统无法修改的,请一并提交工商核准变更通知书。

  4.广东商务诚信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gdintegrity.com)出具的《企业诚信信息记录》。请申报企业确认《企业诚信信息记录》是否显示有不良记录,并扫码确认,有不良记录的企业应及时向诚信网站申请《企业商务诚信报告》(网址为:http://www.gdintegrity.com/govCredit/apply.jspx?id=93),打印附在《企业诚信信息记录》后面与其它资料一并胶装成册提交。有不良记录但不附上《企业商务诚信报告》的,不予受理。

  5.参展企业《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双面,背面法人签字盖章处需完整)、《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外商投资企业备案回执》。请企业确认登记表内容是否与营业执照相同,如有不同,请查看网上指引(网址:http://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144200032472892X93442018015000)办理变更。如营业执照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等为多证合一,请予以说明。

  6.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均可。

  7.邀请函及展位确认函,主办方或组展方出具的均可。

  8.参展企业与境内(外)展会主办方或组展方签订的展位合同。境内企业主办或通过组展企业参展的,另需提供境内企业主办展会相关凭证材料或展会主办方对组展企业的授权书。如展位合同中未显示展位号的,可提供其他显示展位号的材料证明。

  9.支付参展费的银行付款凭证或支出外汇认购展位的银行付汇凭证。支付凭证等需为对公支付,私人账户支付不予支持。

  10.参展费用发票。

  11.企业参展人员的护照复印件(包括签证页、境外展会举办地所属国的出境和入境记录页、我国出境和入境记录页)。如未从展会主办地出入的情况,请自行补充抵达展会主办地的其它材料提交。如电子通关无出入境盖章的情况,请自行打印出入境记录凭证(原件)提交。此处可以用微信小程序“移民局”,选择“我的”-“出入境记录”查询,需彩打。为方便审核人员审核,请在签证及出入境相关信息旁边标注,但不能覆盖相关信息。

  12.参展人员的身份证或港澳台胞证及能证明参展企业与参展人关系材料(参展前半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清单或工资流水凭证或法人或股东出境参展可提供法人或股东身份证明文件等),外聘人员参展另需提供外聘协议和聘任费用支出凭证。

  (1)参展前半年以上的工资流水凭证: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的,可提供书面说明及签收单,不便获取员工工资单或未保留的情况下,有缴纳个税的可提供个税完税证明。如法人或股东等不发放工资的,可提供书面说明。如银行批量支付工资的,可让员工提供有银行章的收款凭证。

  (2)参展前半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清单。参展人员入职未满半年也可申请,提供书面说明及自入职以来至参展当月的工资及社保情况。社保证明可以在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里下载。企业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中的“社会保险”专栏(http://www.gdzs.lss.gov.cn/insurance/index),选择“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用微信扫描小程序码,登录广东政府服务网,根据指示进行人脸识别认证,认证通过后即可成功登录,认证成功后即可进入社保网办系统。在“自助打印”项下选择“个人参保证明打印”,选择展会时间前半年的时间即可。

  (3)公司法人或股东去参展,在确定营业执照、股东章程中的成员与参展人为同一人,对社保和工资单流水没有严格的要求,只要形式上有这个材料或者说明即可。(1)与(2)提交其中一份即可。

  13.展会主办方官方发布的展位平面图或参展企业名录。展会主办官方发布的参展企业名录,只需提供目录页和企业名称页面,其余部分不需要提供。

  14.展位现场照片等证明展位未空置的相关材料。照片需显示展位号与公司名称等,如一张照片未能全部显示,可提供多张照片共同确认。如果上述资料不齐全,请尽可能提供其他材料可以证明到企业实际派人参加该展会的其他资料,如来往参展地的交通凭证、住宿凭证等。请确保至少一名参展人员整个展会期间都在展会现场。没有真实参展的企业请不要申报,一旦查实,省商务厅有权追回已拨付资金并做出相应处罚。

  (二)促进外贸中小企业出口业务发展专项融资贴息

  1.封面:封面必须为硬皮纸,封面必须注明申报单位名称、申报项目名称、企业联系人、联系方式(手机号)及实际经营地址。

  2.目录(需按照本部分内容排序并标明页码)

  3.《资金项目拨付申请表》和《企业注册登记表》(均在中央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网址为:www.smeimdf.org.cn)下载打印,《资金项目拨付申请表》需要法人签字、盖公司章)。新申请注册、资料变更、需要重置密码的企业,请提供相应的公司工作证明或营业执照等信息确认公司身份,由镇区工作人员予以审定和修改。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系统无法修改的,请一并提交工商核准变更通知书。

  4.广东商务诚信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gdintegrity.com)出具的《企业诚信信息记录》。请申报企业确认《企业诚信信息记录》是否显示有不良记录,并扫码确认,有不良记录的企业应及时向诚信网站申请《企业商务诚信报告》(网址为:http://www.gdintegrity.com/govCredit/apply.jspx?id=93),打印附在《企业诚信信息记录》后面与其它资料一并胶装成册提交。有不良记录但不附上《企业商务诚信报告》的,不予受理。

  5.广东省促进中小外贸企业出口业务发展专项融资项目申请表(附件1)。

  6.参展企业《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双面,背面法人签字盖章处需完整)、《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外商投资企业备案回执》。请企业确认登记表、登记证内容是否与营业执照相同,如有不同,请查看网上指引(网址:http://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144200032472892X93442018015000)办理变更。如营业执照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等为多证合一,请予以说明。

  7.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均可。

  8.与进出口银行广东省分行合作的商业银行签订的融资协议。。

  9.与融资协议对应银行扣息回单(扣息回单请按融资协议号归类汇总,并注明融资协议号)。

  10.专项融资受托支付使用台账及专项融资账户流水单原件(须由与进出口银行广东省分行合作的商业银行提供)。

  11.贷款资金用于出口项下业务的证明材料及其汇总表

  格,包括:商务合同或出口订单;材料采购费用凭证或商务

  发票。

  12.企业专项融资承诺书。

  (三)收购国际品牌项目。

  1.封面:封面必须为硬皮纸,封面必须注明申报单位名称、申报项目名称、企业联系人、联系方式(手机号)及实际经营地址。

  2.目录(需按照本部分内容排序并标明页码)

  3.广东商务诚信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gdintegrity.com)出具的《企业诚信信息记录》。请申报企业确认《企业诚信信息记录》是否显示有不良记录,并扫码确认,有不良记录的企业应及时向诚信网站申请《企业商务诚信报告》(网址为:http://www.gdintegrity.com/govCredit/apply.jspx?id=93),打印附在《企业诚信信息记录》后面与其它资料一并胶装成册提交。有不良记录但不附上《企业商务诚信报告》的,不予受理。

  4.申请报告。

  5.中央财政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收购国际品牌项目申请表(附件3)。

  6.企业营业执照和企业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双面,背面法人签字盖章处需完整)、请企业确认登记表内容是否与营业执照相同,如有不同,请查看网上指引(网址:http://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144200032472892X93442018015000)办理变更。如营业执照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等为多证合一,请予以说明。

  7.经会计或审计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报表。

  8.收购合同以及付款凭证。

  9.收购项目的专项审计报告。

  10.商务主管部门要求的其它材料。

  (四)品牌境外宣传推广项目。

  1.封面:封面必须为硬皮纸,封面必须注明申报单位名称、申报项目名称、企业联系人、联系方式(手机号)及实际经营地址。

  2.目录(需按照本部分内容排序并标明页码)

  3.广东商务诚信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gdintegrity.com)出具的《企业诚信信息记录》。请申报企业确认《企业诚信信息记录》是否显示有不良记录,并扫码确认,有不良记录的企业应及时向诚信网站申请《企业商务诚信报告》(网址为:http://www.gdintegrity.com/govCredit/apply.jspx?id=93),打印附在《企业诚信信息记录》后面与其它资料一并胶装成册提交。有不良记录但不附上《企业商务诚信报告》的,不予受理。

  4.申请报告。

  5.中央财政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创建国际品牌(品牌境外宣传推广)项目申请表(附件4)。

  6.企业营业执照和企业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双面,背面法人签字盖章处需完整)、请企业确认登记表内容是否与营业执照相同,如有不同,请查看网上指引(网址:http://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144200032472892X93442018015000)办理变更。如营业执照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等为多证合一,请予以说明。

  7.境外广告宣传、推广活动合同及图片等相关证明材料。

  8.境外广告合同及其费用支出凭证、发票、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包含但不仅限于附件7的相关内容)等材料。

  9.境外品牌商标专用权或注册证明及其中文译文。

  10.境内品牌商标专用权或注册证明。

  11.商务主管部门要求的其它材料。

  (五)127届广交会特别展示项目

  1、封面:封面必须为硬皮纸,封面必须注明申报单位名称、申报项目名称、企业联系人、联系方式(手机号)及实际经营地址。

  2.目录(需按照本部分内容排序并标明页码) 

  3.广东商务诚信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gdintegrity.com)出具的《企业诚信信息记录》。请申报企业确认《企业诚信信息记录》是否显示有不良记录,并扫码确认,有不良记录的企业应及时向诚信网站申请《企业商务诚信报告》(网址为:http://www.gdintegrity.com/govCredit/apply.jspx?id=93),打印附在《企业诚信信息记录》后面与其它资料一并胶装成册提交。有不良记录但不附上《企业商务诚信报告》的,不予受理。

  4.中央财政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127届广交会特别展示项目申请表(附件8)。

  5.参展企业《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双面,背面法人签字盖章处需完整)、《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外商投资企业备案回执》。请企业确认登记表、登记证内容是否与营业执照相同,如有不同,请查看网上指引(网址:http://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144200032472892X93442018015000)办理变更。如营业执照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等为多证合一,请予以说明。

  6.企业营业执照和海关企业注册登记证。

  7.与委托制作单位签订的合同(需列明费用是用于制作127届广交会3D、VR展示等用途)。

  8.支付制作费用的银行付款凭证(付款凭证需在4月7日-6月15日之间)和发票。

  以上提交材料均为复印件,但在提交镇区审核时需附原件核对,核对后当场退还。对于不能取得的相关材料企业可在相应材料页的位置附上相关说明或同样效力的其它材料(往免签或落地签国参展的境内外人员或境外人员就所属国参展、直接与境外主办方申请参展等特殊情况可适用本方法)。提交的申报材料必须按申报指南要求提交的文件顺序排列整理,自制目录和页码,并用硬皮纸作封面按照标准(装订标准见附件5)胶装成册,盖骑缝章,且不能粘贴、夹页、订补,同时提交与申报材料的电子文档(所有页的扫描件合并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名为:企业名+项目名)。

  五、申报及初审要求

  为避免无效申报,请申报单位和镇区商务主管部门务必仔细研读本申报指南及下述申报要求,未按要求制作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1.外文资料的所有内容均作中文翻译,并装订在相应外文资料后面,并保证译文与原文内容的一致性。并保证译文与原文内容的一致,如不翻译或不完全翻译视同无效,不予受理。如资料较多的,请附上情况汇总说明及汇总表,汇总表情况应与所附资料情况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2.同一企业的不同申报类型项目应分别提交纸质材料(同一企业的多个同类项目可合并一本纸质材料)。如参加多个展会,请装订在同一本材料中,并在封面注明全部参展的项目名称。

  3.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时,确保《资金项目拨付申请表》和《企业注册登记表》中的信息正确无误,并正确填写项目名称(境外展览会项目名称格式为:展会主办时间+展会地点所属国家(城市)+展会名称),其它项目名称按此指南项目类别填写。填写示例:2019年4月11日-4月14日中国(香港)香港家居展览会。

  4.境外展会、融资贴息和广交会特别展示项目需要准备三份材料(二正本上交,一副本企业留存),收购国际品牌和品牌境外推广项目纸质需准备七份材料(六正本上交,一副本企业留存)。企业对所提交的申报材料的合规、完整、清晰、真实性负最终责任,法人在相应项目《申请表》承诺栏签名、盖公司章,并在纸质材料侧面盖骑缝章予以确认。

  5.镇区商务主管部门在接收纸质申报资料时一定要核对原件,确保申报材料中复印件与原件的一致性,切实承担起初审责任,不合格项目应及时告知相关企业。镇区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盖章的审核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企业申报资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提交,审核汇总表格式统一为:

统一平台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地市

项目类别

申请拨付金额(元)

展位费实际金额(元)

初审入库金额(元)

展位号

发票销售方

原件验证人

审核意见或备注

企业实际经营地址

参展人姓名

  6.2020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申报采用项目先审核入库后安排资金,未入库项目一律不予以支持。

 

  附件:1.广东省促进外贸中小企业出口业务发展专项融资贴息项目申请表

  2.促进外贸中小企业出口业务发展专项融资项目统计表

  3.中央财政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收购国际品牌项目申请表

  4.中央财政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品牌境外宣传推广)项目申请表

  5.材料装订标准

  6.项目要求

  7.品牌培育项目专项审计报告表格

  8.中央财政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127届广交会特别展示项目申请表

  9.各镇区商务主管部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0.市商务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中山市商务局

2020年6月30日

 

附件下载: 中山市商务局关于组织企业申报中央财政2020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项目入库(第二期)的通知.pdf
附件下载: 中商务贸字2020118号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