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征集广东知识产权服务创新发展模式和典型案例的通知》(粤知〔2021〕10号)有关要求,现向市各相关单位征集知识产权创新发展模式和典型案例,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内容要求
针对在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和服务全链条、全过程、全领域提供知识产权服务(包括国内、国外业务服务)的最新成果,可以是任何一种知识产权服务的新模式、新产品、新业态,进行征集。所征集的创新发展模式和典型案例能够体现知识产权服务理念、管理模式、工作方法及其成效,具备创新性、典型性和实效性,能够发挥引领示范作用,能够支撑高质量发展,对提升知识产权服务质量水平和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具有指导借鉴和复制推广作用,能够充分展现广东知识产权服务模式创新、服务产品创新、服务新业态风貌,以及知识产权服务市场化、国际化水平。
二、征集方式
(一)编写要求。所征集的创新发展模式和典型案例名称应该简明,体现具体类型、特点;报送的文本有观点、有材料,观点和材料相互支撑;提供的材料全面、准确,有翔实的数据和事实做支撑;篇幅控制在2000字以内,文字简约,语言流畅,若图文并茂更好。
(二)报送要求。请各有关单位自行填报《广东知识产权服务创新发展模式和典型案例推荐表》(见附件),并于于2月23日前将推荐表发送至我局邮箱(zsszscqcjk@163.com)。
附件:广东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新模式案例推荐表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5日
(联系人:李沁仪,联系电话0760-88239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