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科发〔2019〕258号
各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翠亨新区经济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中山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山科发〔2017〕278号)、《关于印发中山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使用办法的通知》(中山科发〔2017〕279号)及《关于印发中山市科技创新平台专项资金使用办法的通知》(中山科发〔2019〕245号)的要求,现组织开展2019年度中山市第五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国家省重大科技项目配套计划、国家省科技创新平台资金配套)等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对象为在我市行政辖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符合国家、省、市产业发展方向,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并如实填报统计部门和科技部门相关科技统计数据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
(二)申报项目、申报材料应真实可靠,申报单位须对所有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推荐单位负责项目审查推荐,保证申报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二、申报方式
登录中山市科技局科技创新管理一体化系统(http://pro.zskj.gov.cn)进行申报。或通过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网(http://fczj.zs.gov.cn),点击本申报通知下面的“我要申报”按钮自动跳转。
三、申报程序
(一)注册。已在中山市科技业务在线申报系统注册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帐号进行申报和管理。首次申报的单位先注册单位信息,经镇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可获得单位用户名和密码。
(二)申报。申报单位注册后即可通过网络提交申报书及相关材料。
(三)推荐。镇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后,向市科技局推荐。
(四)审核。市科技局核查资料。
四、申报时间与材料报送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时间为2019年11月20日至2019年11月27日下午5时;镇区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29日下午5时;项目状态显示“请交纸质材料至窗口受理”时,打印书面材料(一式一份、双面打印、胶装、加页码)报送至我局服务窗口(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C区C16-C19窗口),书面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2日下午5时。
五、业务咨询
(一)市科技局资源配置与管理科:
联系人:程书玲 张梦诗
电话:88329267
(二)服务窗口(材料报送)
电话:89817139
附件:1. 2019年度中山市第五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2.2019年国家、省重大科技项目配套计划(二期经费)项目名单
3.2019年国家、省科技创新平台资金配套项目名单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