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中山火炬开发区促进外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开管办〔2020〕11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区2020年开发区促进外贸发展专项资金(出口信用保险专项)的申报工作,现就相关知通如下:
一、支持对象
工商注册地在开发区且具有对外贸易经营资格的企业法人,自主向国家批准从事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种类并已缴纳保费的企业(以下简称投保企业)。
二、支持标准
(1)对获得2020年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对外贸易项目)支持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的一般企业,按其实际缴纳出口信用保险保费给予最高不超过20%的资助。
(2)每家企业支持总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3)总保险费低于5000元的企业不予支持。
(4)如果符合条件的总体资助金额超过区财政预算资金规模,则按平均打折方式进行兑付。
(5)每家企业所获的省、市、区合计资助金额不超过企业实际保费支出。
三、支持时间
2020年申报的资助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2月8日,资金申报归属期以保险公司提供发票的时间为准。
四、申报程序
申报程序采取网上和书面申请相结合的方式,申请对象通过开发区经济科技信息综合服务平台管理系统(http://125.91.112.10:9000)完成在线申报同时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1、申报企业于2020年11月2日前完成在线申报,同时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提交至区经科局,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2、保险公司于11月2日前汇总编制《中山火炬开发区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明细表》(附件2)报区经科局以供审核时参考。
五、申报材料
1、中山火炬开发区促进外贸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出口信用保险项目)(附件1)
2、企业投保明细表(附件3)
3、保险费通知书或最低保险费通知书(仅提供第一页)
4、保险费发票
5、企业付款银行水单
6、企业营业执照
7、其他相关的资料。
以上材料均仅需提供复印件,每页必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企业申请资料按编号顺序排列整理,必须胶装装订成册,编制封面(见附件4)、目录和页码,没有装订成册的不予受理。
六、经办单位及联系方式
(一)业务咨询
区经科局外经招商科(623室),联系人:郭桂剑,电话:88283622;邮箱:693560939@qq.com
(二)填报系统问题咨询
联系人:王琪,电话:89893732
附件:
1、中山火炬开发区促进外贸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出口信用保险项目)
2、中山火炬开发区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明细表
3、企业投保明细表
4、封面模板
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
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