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果蔬种植户: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和防治工作,我中心决定开展2022年实蝇动态监测点合作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对象:中山市辖区内水果(或瓜类蔬菜)种植户。
2、面积规模:土地承包并连片种植水果(或瓜类蔬菜)面积10亩以上,且周边种植相关作物100亩以上。
二、工作要求:各监测点安装实蝇性诱测报工具,设专人在每周一完成调查,调查后24小时内将调查数据按我中心要求,以网络报送的形式(如微信、邮箱等)上报调查数据。
三、项目实施时间:完成合作协议签订后至2022年11月30日。
四、合作对象认定方式:由中心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项目评审认定,确定6名合作对象。
五、合作对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单位将视其工作完成情况不定期给予一定的补助。
六、申报时间及材料:
(一)申报时间为即日起至3月14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统一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农业企业、家庭农场提供)送至我中心植保站。申报提交的材料主要包括:
1、中山市农业科技推广试验示范项目申报表(见附件);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农业企业、家庭农场提供);
3、生产基地的产权证书或申报人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土地、生产设施使用合同、协议等复印件;
4、申报人(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其他申报该项目优势的材料复印件。
七、同一年度同一专业户,原则上只能在农业科技推广试验示范项目中选择其中一项进行申报,不得多头申报。
八、申报材料递交地点:中山市东区桂园东路8号中山市农业科技推广中心205室
附件:中山市农业科技推广试验示范项目申报表
中山市农业科技推广中心
2022年3月7日
(联系人:郑思聪,邮编:528403,电话:0760-88221373,电子邮箱:zszhibao@163.com)
附件
中山市农业科技推广试验示范项目申报表
申报单位: 申报时间:
项目名称 |
实蝇动态监测点合作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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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理由(申报人的资质、优势、经验、人员配置等适合试验的地理条件、设施条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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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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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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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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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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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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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