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食品药品检验所对2020年度过期废药品及实验室废液回收处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SIFDC-002)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SIFDC-002
项目名称:过期废药品及实验室废液回收处理项目
预算金额:12万元
最高限价:12万元
采购需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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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 |
服务期 |
服务地点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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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过期废药品及实验室废液回收处理项目 |
详见附件1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
中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
12 |
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服务内所有服务进行投标,不允许只投标其中的一部分,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采购期间内属于有效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
3.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废药品(过期试剂、对照品、标准物质),及实验室开展检验工作中产生的废液(有机溶剂、废酸废碱等)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法定单位,并已在中山市环保局登记备案。
三、投标要求
1.采购项目最高预算金额:12万元。
2.报价方式。
(1)投标报价:本次报价方式按处理废液、废药品等每吨报价,为全包价,总报价不得高于12万元,否则将导致废标。
(2)本项报价应包括:报价费用包括实验室废液、废药及废试剂瓶处理费、运输费用及人工费用等。如果投标人在中标并签署合同后,在实施工作中出现的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投标报价以人民币报价。
3.资料提交要求。
投标单位须按照要求提交本次投标有关资料(详见附件2)。请有意向的单位向中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咨询详细情况并提交报价资料,报价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14日下午5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步云路8号之四中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1号楼303室。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装订、密封要求
(一)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供应商须按本公告附件的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编制提供投标文件一式伍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正、副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须按要求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本公告给出格式的,各报价供应商必须依给定的格式制作;本公告未给出格式的,各报价供应商可自行设计格式。
2.本次招标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将不被接受。
3.投标人如对本招标项目报价,即表示认可我方提出的全部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该投标人在一年内不得参与我方组织的任何采购活动。投标人必须满足于(但不限于)我方提出的采购需求。
(二)投标文件的装订
投标文件的正本及每一份副本应分别装订。装订应采用普通订书机装订或胶装,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由此造成松散、脱落的,后果由报价供应商自负。
(三)投标文件的密封
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均须密封在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人名称,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五、评标办法
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附件3)确认采购项目的中标人,即将汇总的各投标人的价格评分、商务评分和技术评分相加得出其综合得分。将各综合得分由高至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次高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总价低者列前;得分及价格均相同时,以技术指标优者列前)。请投标人根据项目要求提供投标资料并报价,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的最高限价,否则无效。
2.权重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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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项目 |
价格评分 |
商务评分 |
技术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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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
30 |
50 |
20 |
3.计分方法
进入详细评审的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名。综合得分相同的,按下列顺序比较确定:
(1)投标报价(由低到高)
(2)技术得分(由高到低)
(3)商务得分(由高到低)
如以上都相同的,名次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
评标总得分=F1 +F2 +F3,其中,F1、F2、F3分别为技术、商务及价格评分的汇总得分。
六、公告发布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在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上发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如投标人有疑问,请于2020年10月14日前将疑问内容以电话方式联络本单位。联系人:萧小姐,联系方式:0760-85336509。
如对招标过程中有问题需要反映或者投诉,可联系我所纪检监察部门。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760-88336576。
附件:1.过期废药品及实验室废液回收处理项目服务需求
2.投标文件格式
3.招标综合评审表
中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