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合理、合规,落实《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专项资金支持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粤工信规字〔2020〕2号)和《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加快推进财政专项资金扶持项目验收工作的补充通知》(粤经信财务函〔2018〕88号)中的项目验收要求,结合工作安排,我厅拟对广东大数据交易平台建设项目和广东省健康医疗大数据产业园建设项目进行审计,并向社会公开遴选1家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承担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东大数据交易平台建设项目和广东省健康医疗大数据产业园建设项目验收审计。
二、项目内容
审计对象:广东大数据交易平台建设项目(广州市)和广东省健康医疗大数据产业园建设项目(佛山市)。
实施时间:按照总体工作部署,相关工作不超过2个月。
工作内容:协助开展两个项目审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前期资料分析、拟定审计方案、召开审计进点会议、企业现场核查、撰写审计报告、征求意见讨论、出具审计报告、提出相关处理建议等。具体以最终合同约定为准
审计关注内容:项目承担单位对财政专项资金实行专账核算和使用情况、绩效完成情况等。
三、事务所资质要求
(一)中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在广东省内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条件;
(二)专业水平高,熟悉审计业务和国家、省有关审计政策,对国家及省级部门财政专项资金有深入理解,有相关的审计工作经验;
(三)具有承担政府部门审计项目能力,具备成熟的审计实施方案。每个审计实施小组由“2名注册会计师+2名中级会计师+3名信息化行业专家”组成;
(四)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以及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费的良好记录;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遴选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材料,我厅按有关规定组织遴选,择优确定。
五、申报文件
(一)申报单位概况。包括但不限于机构人员情况,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书、相关资质证书和证明、承担审计项目情况等材料。
(二)参与审计的团队人员及资质证明材料(人员名单须与后续实际参与审计人员一致,不得随意替换)。
(三)开展本项工作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针对审计关注内容,重点分析阐述对拟申报项目的理解,以及拟采取的工作方法等内容。
(四)服务费用报价。服务费用报价最高不超过51150元。服务费用按固定总价方式报价,固定总价包括但不限于:劳务费、会议费、差旅费、印刷费等完成相应服务所需全部费用。报名单位须提供费用报价明细表并作详细测算说明。
(五)其他可以佐证机构的专业能力、资质、业绩等情况的相关材料。
报名材料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加盖骑缝章,一式六份(一正本五副本),按照有关招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装订并密封,并提交word版电子档。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5月6日下午5时。
报名单位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文件送至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504室(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100号),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报名资格。
七、联系方式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王波涛,电话:020-83133495,18588819679,邮箱:wangbotao@gdei.gov.cn,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100号504室。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