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数据库整合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XD202003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地址:

联系人:吴小姐

联系电话:0760-88388846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兴中道55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对中山市税务局目前多个数据库进行整合,整合为分发库、核心库、查询库、对外交换库以及测试库等,合理规划硬件设备、存储空间的利用,合理规划数据库备份,重新梳理整合数据复制链路,整合符合安全等保2.0规范要求。

预算金额:20万元(人民币)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

1.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格供应商参加磋商。供应商应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需的技术实力及相关资质,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符合和满足本项目其他要求和资质条件。

(二)供应商不存在失信记录。

失信记录是指,截止到投标截止时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况。存在不良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

(三)相关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7月29日至2020年7月31日上午9:30—11:30、下午3:00—5: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兴中道55号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南办公区主楼307室。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意欲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必须按要求到上述地点登记备案后,免费获取磋商文件,未登记备案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磋商。

登记备案时,供应商必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兴中道55号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南办公区主楼307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8月7日10时(响应文件递交为获取磋商文件截止日期后3个工作日)

磋商开始时间:2020年8月7日10时

磋商地址、电话:广东省中山市兴中道55号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南办公区主楼307室0760-88388846

五、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期限:自简易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

(二)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