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1年中山市人才攻坚悬赏项目、中山市科技创新领军人才资助项目的立项组织及管理工作,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探索建立科学、高效的科技人才项目管理模式,提高项目管理效率,我局现公开遴选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2021年中山市人才攻坚悬赏项目、中山市科技创新领军人才资助项目的立项组织、管理服务及项目中期绩效评估等工作,有关遴选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
根据《中山市推进科技创新人才集聚项目管理办法》(中山科发〔2021〕110号)有关要求及项目管理规定,协助开展2021年中山市人才攻坚悬赏项目管理工作,包括论证企业技术需求(不超过10项)、征集技术解决方案、组织技术对接、项目中期绩效评估等工作;协助开展2021年中山市科技创新领军人才资助项目评审工作(评审项目不超过30项),协助推进立项单位组建常态化的产学研学术联盟,开展项目中期绩效评估。
二、项目预算
上述项目价格上限为不超过人民币拾肆万元(14万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专家劳务费、场地租赁费、交通费、办公费及税费等与技术需求论证、项目评审、中期绩效评估等相关工作有关的必要支出及机构管理费。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研究提出项目实施整体工作方案。
(二)设计企业技术需求论证体系,开展技术需求论证,开展技术对接服务。
(三)设计项目评审框架和评审指标体系,组织完成项目评审工作。
(四)汇总结果并出具论证/评审咨询报告。
(五)协助科技创新领军人才资助项目立项单位组建常态化的产学研学术联盟。
(六)协助完成立项项目中期绩效评估。
四、申报机构条件及要求
(一)广东省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省级科研服务机构,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具备较为完善的机构运营和管理制度,具有稳定专业的服务团队。
(二)熟悉国家、省、市科技人才项目管理制度,熟悉科技人才项目评审程序及评价方法,具有承担省或市级科技人才项目评审及管理相关经验,具有技术转移转化服务相关经验。
(三)具有省级咨询专家库资源,包括技术、管理、财务、风投等领域专家资源。
(四)具有集聚整合国内外高端科技成果、专家人才等资源,具备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能力。
(五)申报机构提供的遴选材料应真实可靠,对所有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五、遴选模式
具备以上条件的意向机构向我局提交材料申请,我局按遴选操作规程组织专家进行机构评选,并综合申报机构的资质、内部管理制度、承担同类项目工作经验、整体工作方案、评审流程设计等因素,确定项目最终承接单位。
六、申报材料
(一)项目实施工作方案(包含单位简介,专业服务团队信息,国家、省或市级科技人才项目管理经验介绍,承担技术转移转化服务经验介绍,拥有咨询专家队伍情况,项目实施工作方案和实施保障措施,项目经费预算等)。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法人证书等复印件。
(三)申报材料所涉及资质、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内部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七、文件递交要求
所有材料一式五份,双面打印、标页码、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封面、单位落款及骑缝章),密封包装递交,封口处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八、报名方式
请有意向的机构于9月26日下午15:00前将申报文件递送或邮寄至中山市科学技术局,地址:中山市东区松苑路1号市府大楼727室,逾期不再受理。通过邮寄方式的,请及时与科室确认。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科技局产学研与智力管理科 王坚良
联系电话:0760-88319100
地址:中山市东区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727室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