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坦洲镇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坦府〔2019〕7 号)、《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坦洲镇科技创新专项资金资助实施细则 (试行)〉的通知》(中坦府〔2019〕4 号)的文件要求,现对我镇2020年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科技创新券配套资助项目、科技孵化器和
创新创业平台项目)进行征集,拟对其资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一)科技创新券配套资助项目
对获2019年下达创新券兑现资金的项目承担企业单位给予资助。
(二)科技孵化器和创新创业平台项目
获得国家、省、市级孵化器或众创空间资质、评级的孵化平台建设单位。
二、资助标准
(一)科技创新券配套资助项目
对获得并兑现市科技创新券的企业,最高按该企业获得市创新券兑现总额的 30%给予一次性配套补助,同一企业每年补助金额不超过15万元。对规上企业或上规后备库企业,最高按该企业获得市创新券兑现总额的 100%给予配套补助,同一企业每年补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
(二)科技孵化器和创新创业平台项目
对上年度有新增孵化面积的,并经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认定,且已获中山市新增在孵面积补助的市级以上孵化平台,最高按市资助额的 50%给予一次性配套资助,资助额度不超过100万元。
三、申报材料
(一)科技创新券配套资助项目
1、2020年坦洲镇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科技创新券配套资助项目)申请表(附件1)
2、2019年市科技创新券兑现情况表(附件2)
3、科技创新券成功申领证明资料复印件
4、财政资金下达证明材料复印件
5、银行资金到账凭证复印件
6、营业执照复印件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均需加盖公章。
(二)科技孵化器和创新创业平台项目
1、2020年坦洲镇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科技孵化器和创新创业平台项目)申请表(附件3)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财政资金下达证明材料复印件
4、银行资金到账凭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均需加盖公章。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20年3月31日前将所需材料提交到坦洲镇经信局科技办(工业大道97号一楼101室)。资金申请表填写的银行账户信息应与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一致。
附件:
附件1:2020年坦洲镇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科技创新券配套资助项目)申请表.xls
附件3:2020年坦洲镇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科技孵化器和创新创业平台项目)申请表.xls
中山市坦洲镇经济和科技信息局
2020年3月23日
(联系人:郭卫龙,联系电话:86633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