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各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项目申报工作的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生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7年版)》内装备,且于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首次投保的企业;以及已获得保险补偿且连续投保,但补偿未满3年的企业,在投保装备全部交付用户、保单正式生效、累计保费满20万元后,可集中申请保险补偿。

  二、报送要求

  请各镇区按文件要求,迅速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

  请各企业按文件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纸质版一式八份,另附PDF格式扫描电子版光盘,其中申请表加附WORD格式电子版)至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装备工业科(市政府四楼437室)。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3月23日    

 

  (联系人:赵翡,联系电话:88320884,电子邮箱:jxjzbk@126.com)

 

附件下载: 便函[2020]557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项目申报工作的预通知.pdf
附件下载: 1-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