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区商务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对外贸易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商务贸字〔2019〕249号)、《中山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0年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对外贸易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中商务贸字〔2020〕24号)以及《中山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0年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对外贸易项目)申报指南的补充通知》(中商务贸字〔2020〕28号),我局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审核,经局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将专项资金明细分配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期自5月6日至5月12日,共7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证明材料并加盖企业公章。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未提供可查证线索的、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1、支持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联系人:赫然、侯睿,电话:89892855、89892857。
2、鼓励进口项目。联系人:侯睿、赫然,电话:89892857、89892855。
3、鼓励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项目。联系人:谢慧珊、谢嘉慧,电话:89892853、89892856。
4、促进公平贸易、支持贸易摩擦应对研究项目。联系人:齐宪凯,电话:89892859。
传真:89892850 邮箱:mck@zsboc.gov.cn
监督方式:
1、市纪委派驻经信局纪检组,电话:88236289,地点:中山市东区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403室;
2、市商务局机关纪委,电话:89892821,邮箱:rsk@zsboc.gov.cn,地址:中山二路57号B座市商务局7楼
附件:1. 2020年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对外贸易项目)支持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一般企业公示表
2. 2020年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对外贸易项目)支持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中型企业公示表
3. 2020年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对外贸易项目)支持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小微企业(保险公司垫付)公示表
4. 2020年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对外贸易项目)鼓励进口项目-进口贴息项目公示表
5.2020年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对外贸易项目)鼓励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项目-展览组织者公示表
6.2020年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对外贸易项目)鼓励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项目-参展企业公示表
7. 2020年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对外贸易项目)促进公平贸易、支持贸易摩擦应对研究项目公示表
中山市商务局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