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科发〔2020〕62号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和壮大科技服务市场主体,推动我市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积极开展技术转移和技术交易,根据《中山市促进技术交易和科技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办法》(中山科发〔2019〕233号)要求,现开展2020年度中山市促进技术交易和科技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在我市办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单位。
(二)我市技术合同二级登记点单位。
申报项目须符合申报指南各专题的具体资助范围和条件。
二、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通过下载相关表格填写和组织材料,按以下要求形成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
(一)书面材料:所有申报材料列印装订成册,每页标注页码,按要求签名盖章,一式2份。
(二)电子文档:提供与书面材料一致的PDF格式电子文件,提供各专项申报表xls格式电子文件。
三、申报时间与材料报送
申报单位于2020年5月25日下午17时前完成材料报送,书面材料报送至中山市科技局高新技术与区域创新科(中山市东区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737室),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zsjishuhetong@163.com。
四、联系方式
高新技术与区域创新科:卢瑞强,联系电话:0760-88303920。
附件:1.中山市促进技术交易和科技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2020年度第一批申报指南
2.中山市技术合同登记补助申请表
3.中山市技术合同二级登记点服务资助申请表
4.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