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商圈、各相关企业:

为充分发挥省级节能专项资金的撬动作用,更好地推动全省节能降耗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区将于近期组织区内符合储备项目范围及要求的企业或公共机构积极申报2021年省级节能专项资金项目工作。有关申报范围及申报要求如下:

 一、储备项目范围

一) 节能技术改造项目。锅炉(窖炉)节能改造,电机系统节能改造,大型中央空调系统改造,其他用能设备节能改造、生产工艺节能改造项目,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等。

二) 节能技术应用推广和其他示范项目。节能技术装备产业化项目和推广应用示范项目;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与绿色建材相关示范项目,技术研究与标准制定等;重点车站节能改造,城市道路照明节能改造等;高等院校、医院等公共机构既有建筑综合节能改造。

三)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在工业、建筑、交通以及公共机构等领域实施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四)可再生能源替代及其他推广项目。可再生能源替代传统能源项目,传统能源与新能源的协同开发利用等。

二、有关要求

一) 申报储备条件。申报项目此前须未获得过省级资金支持;项目在建或拟建,项目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 申报方式及申报时间企业或公共机构填写项目情况表附件联同项目相关资料,于202061日前将电子版(通过电子邮箱发送)和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石岐区发展和改革局联系人处

 

附件:2021年省级节能专项资金储备项目情况表

 

 

 

中山市石岐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421日    

   

(联系人:李艺芹,邓俊贤,联系电话:2332063323328482

 

附件

2021年省级节能专项资金储备项目情况表

填报单位(公章):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

项目类型

项目起止年月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总投资额

(万元)

项目预计节能量或节能效果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填写说明:项目类型根据正文项目范围填写。

 

 

附件下载: 附件1: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做好2021年省级节能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下载: 附件2: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21年省级节能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工作的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