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坦洲镇科技创新专项资金资助实施细则 (试行)〉的通知》(中坦府〔2019〕4号)的文件要求,现对2020年我镇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高新技术企业项目)进行征集,拟对其资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对2019年坦洲镇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获得市财政资助的企业给予资助。

  二、资助标准

  对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最高按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助额的 50%给予一次性资助,资助额度不超过 10 万元。

  三、申报材料

  1.2020年坦洲镇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请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助)(详见附件);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4.财政资金下达证明文件复印件;

  5.银行收款回单等凭证复印件;

  6.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均需加盖公章。

  请企业按要求准备好申报专题所需资料,于2020年10月18日前提交到坦洲镇工信局科技办(坦洲镇工业大道97号一楼101室),资金申请表填写的银行账户信息应与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一致。

 

  附件:2020年坦洲镇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请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助)

 

 

  中山市坦洲镇工业信息和科技商务局  

  2020年10月13日

  (联系人:郭卫龙,联系电话:86633678)

 

附件下载: 附件:坦洲镇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请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助).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