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山市关于省市场监管局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操作规程》(中市监〔2019〕182号)的相关要求,我局于2021年4月28日至5月15日17:00,组织申报2021年度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现发布本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流程
申报单位须登录注册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网(http://fczj.zs.gov.cn),在申报通知栏目处选择《关于发布2021年度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点击进入后在通知结尾处选择“我要申报”。
下载本申报通知所附的申请表格,按本申报指南的相关要求,填写申请书和提交所需附件材料,分专题提交,待初审通过收到提交纸质材料的通知,打印全部申报材料加盖单位公章,递交到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
具体流程如下:
1.填写申报书。下载本申报指南所列专题的对应申报书,按相关要求据实填写完整,可加页但请勿修改申报书样式。
2.系统提交。将可编辑版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按以下格式命名(材料名称+日期)并分专题提交,相关附件材料请压缩成一个文件。
3.审核回复。各镇区市场监管分局及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促进科负责审核申报材料,申报单位需根据系统回复(含系统发送短信)指引进行下一步操作。
4.递交纸件。审核通过的全套申报材料按一式3份采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目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并在每一个附件上盖单位公章并加盖骑缝章,经所在镇区市场监管分局加盖意见后,递交到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22号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B区14/15市政配套综合窗口(不接受邮寄递交方式)。
二、申报专题
申报单位可选择以下专题中的一项进行申报。
专题一: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合作推进项目
1.项目内容:
开展不少于1项大湾区知识产权互融互通试点的探索性工作或者粤港澳大湾区合作项目。
2.申报主体:
申报单位为我市注册的单位。
3.支持数量与额度:
本年度支持数量为1项,每项支持不超过30万元。
4.申报材料(一式3份):
(1)2021年度省市场监管局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
(2)单位注册证明(营业执照或许可证或法人代码证);
(3)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明;
(4)相关佐证材料。
专题二:知识产权交易运营促进项目
1.项目要求:
完善知识产权交易运营管理机制,培养知识产权交易运营专业人才,创新交易模式。培育和规范知识产权交易运营市场,专利许可实施备案及转让备案件数较上年度增长10%。在中山市开展并组织不少于1场知识产权交易运营对接活动。组织不少于30家企业参加知交会。开展知识产权分级管理体系研究,完善知识产权交易运营供需对比交易体系。
2.申报主体:
我市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或者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支持具有开展知识产权交易运营经验积累的本市事业单位或行业协会。
3.支持数量与额度:
支持数量为2项,每项支持不超过15万元。
4.申报材料(一式3份):
(1)2021年度省市场监管局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
(2)单位注册证明(营业执照或许可证或法人代码证);
(3)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明;
(4)相关佐证材料。
专题三:知识产权证券化推广项目
1.项目要求:
在中山市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实践和研究工作,联合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研究,适时推出专业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研究,形成中山市知识产权证券化推进工作报告1份。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推广活动。扩大知识产权证券化宣传范围,组织开展2次知识产权证券化宣传培训活动。
2.申报主体:
我市注册的金融机构或有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经验的单位。
3.支持数量与额度:
支持数量为1项,每项支持不超过20万元。
4.申报材料(一式3份):
(1)2021年度省市场监管局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
(2)单位注册证明(营业执照或许可证或法人代码证);
(3)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明;
(4)相关佐证材料。
三、申报咨询
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促进科,联系人:梁耀伟、郭德轩;联系电话:0760-88239823。
附件:2021年度省市场监管局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