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发展总部经济的若干意见》(中府2019118号)以及《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鼓励发展总部经济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府办〔20202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总部企业人才子女入学服务,现将2021年度总部企业人才子女入学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0年中山市总部企业(64家)。

二、申报内容

总部企业根据《2021年总部企业子女入学名额安排方案》(附件1)分配的入学名额提出企业人才子女入学需求,认真填写并提交《中山市总部企业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入读学校范围:

总部企业入学名额为市直属和镇街公办的省标准化义务教育学校优质学位,仅限于入读小学和初中的新生。

市直属学校学位由市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入读;镇街公办学位按就近入学原则,由总部企业所在镇街或人才户籍所在镇街、人才房产所在镇街统筹安排入读(三选一)。

四、申报材料

(一)中山市总部企业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附件2

(二)总部企业人才子女入学资格评选证明材料(含评选依据、公示情况及文件,原件)。

(三)总部企业人才及其子女的户口簿、身份证或护照等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四)总部企业人才子女的出生证明(或其他能证明亲子关系或收养关系的材料,复印件)

(五)总部企业人才的参保证明(原件)。

(六)不动产权证明(复印件)(仅限申请房产所在镇街公办学位提供)

五、申报形式、时间

请各有关镇街组织辖区总部企业进行申报。申报材料采用纸质材料(含电子版)上报。

(一)申报形式

申报企业须按申报材料顺序要求,将纸质材料装订(一式3份)提交所属镇街发展改革部门。

(二)申报时间

1.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510日(星期一)。

2.各有关镇街加具意见后,于2021512日(星期三)上午下班前将本辖区内审核合格的企业纸质材料装订成册后交市总部办(市发展改革局服务业发展科,市政府大楼5506室),盖章电子扫描材料同步发送科室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六、报审流程

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鼓励发展总部经济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府办〔202021号)(附件4)第四章第十六条第五点“入学服务申报审核程序”执行

 

  附件: 1.2021年总部企业子女入学名额安排方案

         2.中山市总部企业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

 3.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发展总部经济的若干意见(中府2019118号)

 4.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鼓励发展总部经济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府办〔202021号)

 

 

中山市发展总部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代章)

2021428日

 

(联系人:李叶、苏倩铭,联系电话:8826832188318299,邮箱:zs_fwb@126.com

 

附件下载: 附件1:2021年总部企业子女入学名额安排方案.xlsx
附件下载: 附件2:中山市总部企业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xls
附件下载: 附件3: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发展总部经济的若干意见(1).doc
附件下载: 附件4: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发展总部经济实施细则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