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中共中山市委印发<关于进一步集聚创新创业人才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山发〔2017〕2号)和《印发中山市大师工作室管理办法的通知》(中人社发〔2018〕180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一)提交材料。凡符合申报资格和条件(附件1)的单位可按隶属关系,向所在镇街人社分局或市级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并按照如下顺序装订成册。
1.中山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附件2);
2.申办报告。内容包括申报技能大师工作室名称、项目领办人和工作室成员简介、工作室基本条件、工作室成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承办单位对工作室的支持措施,以及工作室建立后的工作计划、主要工作方向等。工作室应有3名以上技能骨干作为成员,组成师徒团队。
大师工作室名称格式为“中山市+领办人名字+工种名称+技能大师工作室”;其中,属“粤菜师傅”“乡村工匠”类型的,名称为“中山市+领办人名字+工种名称+粤菜师傅大师工作室或乡村工匠大师工作室”;
3.申办单位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登记证照(营业执照等)复印件;
4.技能大师和工作室成员的身份证、专业或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
5.其他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包括市级及以上获奖证书、技术认定、技术创新等证明材料和出版物及有关单位的证明等。
以上材料,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二)材料初审。各人社分局、市级主管部门对申报单位资格和条件及真实性进行审查并负责(各类证明材料须验原件、收复印件),加具意见后报市人社局。
(三)综合评议。市人社局在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核后,聘请有关专家通过定量打分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形成综合评议意见。
(四)项目公示。市人社局对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复核,对拟确定的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进行公示。
(五)确定项目。经公示无异议的,市人社局将通过局政务网公布评审结果。
二、扶持政策
对评审确定的上述项目,市财政将按技能大师工作室每个1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三、工作要求
各人社分局和市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尽快组织落实相关工作,并将相关申报材料以书面纸质和电子文本形式报市人社局。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4日,申报材料须一式五份。
联 系 人:黄霞娟,联系电话:88327755;
邮箱:zsrszjk@163.com;
地址:中山市中山三路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3楼1316室。
附件: 1.中山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条件和工作要求
2.中山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