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进一步加强市属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拓宽来源渠道,建立中山市市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专家库,根据《中山市市属国有独资公司外部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中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山市国资委)决定面向全国公开征集市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专家库人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人数
外部董事专家库成员若干名。
二、任职资格及条件
(一)外部董事应当同时具备以下任职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原则,作风正派。
2.具有较高的学术学识和政策理论水平,或在相关领域具有专业特长,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产业政策和制度规定。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无不良执业记录和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能够忠实地代表和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和任职企业的合法权益。
4.具有战略意识和发展眼光,能独立履行职责,保证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参与董事会工作。
5.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外部董事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满足本次征集要求的相关专业条件(详见附件2),包括企业投融资管理及上市、企业发展战略及经营管理、能源、证券、食品工程及畜牧、法律、城市地产开发及城市基础建设、智慧城市运营、工程管理、规划设计等领域的专业条件。
(三)对于特别优秀或工作特殊需要的人才,可以适当放宽任职资格条件。
三、工作程序
1.申请推荐。可采取组织推荐、个人自荐、中介机构推荐等方式向中山市国资委申报,并填写《外部董事专家库人选信息登记表》(附件1)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材料审核。根据工作需要,中山市国资委将对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及符合性审核。
3.人选评审。中山市国资委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选进行评审,并形成入库人选初步意见。
4.公示。对通过评审拟入库的人选在中山市国资委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5.入库。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研究确定后录入外部董事专家库。
四、申报材料
1.《外部董事专家库人选信息登记表》一式2份(贴一寸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须附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认证材料〕、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及职称证书。
3.反映本人能力水平和工作业绩的文字材料,如出版有论文或专著的,请将论文或专著名称附在材料后。
4.其他证明具备所申请外部董事专家库专家能力的相关材料(如有)。
五、征集时间及申报方式
1.征集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
2.申报方式:本次征集采取网上申报方式,《外部董事专家库人选信息登记表》从中山市国资委网站(http://www.zs.gov.cn/gzw/)下载。请申报人员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gzw_bgs@163.com(邮件主题标明“姓名+外部董事征集”字样),相关材料使用扫描件格式提供。
3.联系电话:(0760)88300308、88309231。
中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