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粤菜师傅”人才培育阵地建设,推动“粤菜师傅”工程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印发中山市“粤菜师傅”培训扶持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中人社发〔2020〕125号,详见附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市级“粤菜师傅”培训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市级“粤菜师傅”培训基地申报规定

  (一)申报条件

  同时具备以下申请设立条件的职业(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公共实训基地及大中型企业技能培训中心,均可申报市级“粤菜师傅”培训基地。

  1.具有法人资格,实训场地及设备布置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满足年培训高技能人才100人以上的需要。

  2.建立规范的培训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风险管理等制度,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未发生过违法违规事件。

  3.年培训“粤菜师傅”规模不少于300人次(其中获证人数比例应达到30%,按申报前12个月内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人数统计,下同),培训基地设置粤菜相关专业(工种)2个或以上。

  4.教学师资具有中级职称或技师以上资格的应当占30%以上,其中高级职称或高级技师占10%以上。所设专业(工种)教师3人以上。

  5.实际教学和实训场地的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上。其中,有满足教学要求的专用教室,建筑面积250平方米以上;有满足专业(工种)基本操作和实训教学需要的实训场地,建筑面积250平方米以上。

  6.开设专业(工种)所使用的教学计划、大纲和教材,必须与国家职业标准和“粤菜师傅”标准相衔接。

  7.与3家以上用工人数不少于30人的规模餐饮企业或2家以上具有不少于5家餐饮门店的连锁餐饮企业建立了稳定的产教融合关系,签订合作开展“粤菜师傅”培训协议,共同研究确定培养目标、培养计划、培训课程,共建培训合作基地,共享师资资源,并与合作企业共建了培训实习基地,聘请技师、高级技师或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担任指导教师。

  8.有稳定的经费来源,能满足正常教学需要;账目清楚,经费使用合理。

  (二)申报材料

  1.中山市粤菜师傅培训基地申报表(详见附件的附表1)。

 

  2.申报单位的法人登记证书(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等)复印件。

 

  3.申报单位职业培训资质批准文件复印件。

 

  4.申办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明确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的总体目标、分阶段目标、工作任务、管理措施以及师资力量、实训设备、经费等软硬件配套保障。

 

  5.管理机构及制度文件:

  (1)申报单位成立粤菜师傅培训基地领导机构的文件,管理人员名册及分工职责;

  (2)涵盖职级晋升、培训、师资、财务、资产等方面的相关管理制度;

  6.实训场地、理论教室的平面图或照片。

  7.实训设备清单。包括设备名称、型号及数量。

  8.培训师资。包括培训教师花名册,教师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相关获奖证书等。

  9.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

  (三)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凡符合申报资格和条件的单位可按隶属关系,向所在镇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以下简称“人社”)分局或市级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一式三份,统一使用A4纸并按照如下顺序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2.材料初审。各镇街人社分局、市级主管部门对申报单位资格和条件及真实性进行审查并负责(各类证明材料须验原件、收复印件),加具意见后报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3.综合评审。市人社局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从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组成评审小组,以“评分制”和“档案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评审,查看各项管理制度、教学和实训场所、师资情况及培训开展情况等,并提出审核意见。

  4.项目公示。市人社局对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复核,对拟确定的市级粤菜师傅培训基地进行公示。

  5.确定项目。经公示无异议的,市人社局行文公布,并授予“中山市‘粤菜师傅’培训基地”牌匾。

  二、工作要求

  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3日。各镇街和市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尽快组织落实相关工作,并将相关申报材料以书面纸质和电子文本形式报市人社局,电子文本发送至邮箱zsrszjk@163.com。

  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88318992。

 

  附件:关于印发中山市“粤菜师傅”培训扶持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