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区,相关行业商协会,相关企业:

  根据中山市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新型业态项目)拨付管理方案的通知》(中商务贸字〔2019〕259号),为做好2019年度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新型业态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扶持内容

  本指南所称的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新型业态项目)是指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中用于扶持中山市利和灯博中心国家级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的资金

  二、扶持对象、时间和标准

  (一)扶持对象

  依法在我市设立的且在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开展市场采购业务的企业,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中的“境内发货人”(下称申报单位)。

  在扶持期间,申报单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不予扶持:

  1.在申报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

  2.被中山市产业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平台列入黑名单的。

  (二)扶持时间

  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扶持标准

  以海运方式出口货物,分三个档次标准对集装箱的数量和货值给予资金扶持。具体如下:货值为4万美元/箱以上(含4万美元)的,按950元(人民币,下同)/箱的标准进行扶持;货值在3万美元/箱(含3万美元)至4万美元/箱的,按600元/箱的标准进行扶持;货值在2万美元/箱(含2万美元)至3万美元/箱的,按300元/箱的标准进行扶持;货值低于2万美元/箱的不予扶持。

  集装箱数量及货值等信息来源于中山市场采购贸易联网信息平台。集装箱数量指报关出口的实际集装箱数量(不同于标箱量);货值指单个申报单位在201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时间段内的结关出口货值平均值。

  按照上述标准计算扶持金额,扶持金额未达1万元人民币的企业不纳入扶持范围。

  三、申报材料

  1.申请表原件,点击网址www.wjx.top/jq/53629960.aspx填写,在线提交后打印;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4.《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

  5.《出口退(免)税备案表》复印件;

  6.《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或《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复印件;

  7.我局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备注:如申报材料为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三、资金申请和审核

  (一)网上申报及纸质资料递交

  申请对象通过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在线申报(网站:http://fczj.zs.gov.cn/,技术咨询电话:15107605576)。

  1.申报“2019年度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新型业态项目)”;

  2.上传申请材料盖章扫描件。同时,将申请材料按照顺序装订成册,并于1月17日(星期五)前报送所属镇区。请企业按时提交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镇区初审

  申报企业所在的镇政府、区办事处负责统一收集辖区内申报单位的资金申报材料,在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初审,并组织第三方专业机构或人员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进行前置性审查,审查合格后以镇政府、区办事处名义向我局填报审查意见(附件1),并连同企业申报材料于2月14日(星期五)前报送至我局。

  四、管理与监督

  (一)申请单位收到资金后,应根据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做相应的会计处理,建立健全财务档案管理制度,自觉接受审计、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申请单位须对资金申报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凡经审计和监督部门认定,资金申报和使用单位以虚报、冒领、伪造等手段骗取专项资金的,追回有关财政资金,限期退还违法所得。

  五、联系方式

  市商务局贸促科 齐宪凯,电话:89892859,邮箱:mck@zsboc.gov.cn

 

  

  附件:

  1.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新型业态项目)镇区审核表

  2.各镇区工作人员联系方式                          

中山市商务局

2020年1月2日

 


 

附件1

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新型业态项目)镇区审核表

序号

申报

单位

纸质材料

网上审核

备注

1

中山市XXX公司

 

2

中山市XXX公司

 

3

中山市XXX公司

 

       

所属镇政府、区办事处审查意见

XXXX年XX月XX日—XX月XX日,XX镇/区组织开展了对上述共X家企业提交的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新型业态项目)申报资料的审查工作。经由我镇/区组织了      (第三方专业机构或人员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进行审查,并开展现场查验,现形成以下审查意见:

1.申报单位提供的申报材料及审查资料齐全规范,符合专项资金申报审查有关规定。

2.我镇/区对申报单位开展现场查验,符合并达到获得专项资金条件。

承诺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条件和申报资格的符合性负责,对推荐结果负责。

镇政府、区办事处(盖章):            负责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填报人:                              联系电话:


 

附件2

各镇区工作人员联系方式

序号

单位

姓名

电话

企业资料递交地址

1

神湾镇经信局

李炳元

86605399

神湾镇神湾大道中48号神湾镇政府经信局二楼

2

石岐区经信局

林绮洁

23328085

中山市石岐区康华路18号709室(石岐区办事处)

3

南区经信局

萧俭文

88892383

南区城南二路1号南区办事处7楼701室

4

三角镇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

崔文轩

85401633

三角镇金三大道中人民政府4楼409科室

5

西区经信局

陈国坤

23325981

西区经信局(西区办事处南楼303室)

   

郭景洪

23325989

西区经信局(西区办事处南楼301室)

6

开发区经科局

郭桂剑、孙慧

88283622

火炬区康乐大道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楼6楼623室 

7

南朗镇经信局

陈健芸

85217422

南朗镇美景大道44号经贸楼2楼204室

8

坦洲镇经济和科技信息局

郑思行

86653968

坦洲镇工业大道97号3楼304

   

陈雪珍

86216277

坦洲镇工业大道97号3楼304

9

民众镇经信局

陈伟俊

85168281

中山市民众镇政府经信局204室

10

板芙镇经信局

黄水花

86512211

板芙镇经贸大楼三楼

11

阜沙镇经信局

曾翠芳

23409118

阜沙镇政府大院内13号楼205室

12

东升外经办

吴丹娜、杨银凤

22227920

中山市东升镇东港大道3号经信局1楼103室

13

小榄镇经济和科技信息局

烽、李南江

22118932

小榄镇升平中路8号镇政府303办公室

14

三乡镇经信局

郑小蓬

86363832

三乡镇振华路外经大楼四楼407室

15

古镇镇经信局

甘惠敏

22351071

古镇镇政府大院经信局408办公室

16

东凤经信局

梁淑霞

22600494

东凤镇政府三楼308室

17

东区经信局

陈雪梅

88366890

中山五路63号东区办事处三楼312

18

沙溪经信局

阮爱兼

87793186

中山市沙溪镇宝珠中路11号210室

   

欧艺婷

87327328

中山市沙溪镇宝珠中路11号210室

19

翠亨新区经济发展局

连文浩

15980276274

翠亨新区规划馆203-2室

20

南头镇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

梁秀霞

23136779

南头镇政府二楼212室

21

黄圃经信局

冯国鹏

23228888

黄圃镇政府大楼五楼504室

22

大涌镇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

林章桂、林洁玲

87736602

大涌镇德政路33号经贸大楼二楼

23

五桂山经信局

叶志飞

89911800

五桂山办事处经信局110室

24

横栏经信局

林清晖

87768083

横栏镇长安南路38号横栏镇政府经信局206室商务办

25

港口经信局

曾嘉丽

88402842

港口第二办公区209

 

附件下载: 中商务贸字20201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