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科发[2019]28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山市实施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暂行办法》(中财规字[2019]1号)的有关要求,为做好2019年度中山市粤港澳大湾区高端人才认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境外高端人才认定申报自2019年12月3日起,至2020年3月16日截止,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二、申报主体
在中山市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
三、境外高端人才认定条件
请参照《中山市实施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暂行办法》(中财规字[2019]1号)中对于境外高端人才认定条件的相关表述。
四、申报程序
1.申请人在网上进行申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进入“中山市科技局科技创新管理一体化系统”http://pro.zskj.gov.cn/index.do,选择个人注册并登录,进入“境外高端人才认定申请”界面,填写申报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电子扫描附件。
2.形式审查。市科技局负责对相关申报进行形式审查并在申报系统中予以确认。
3.人员公示。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初步人选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市科技局在局网站向相关人才反馈认定结果信息,申请人可通过申报端口登陆查询认定结果。
五、申报材料(以下所列材料要求上传彩色电子扫描件)
1.《中山市境外高端人才认定申请表》,单位和个人承诺无违法违规行为,并经单位盖章;(个人劳务者提供个人签章)
2.按申报系统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材料。
3.经系统提示形式审查通过后,打印《中山市境外高端人才认定申请表》1份,送(寄)至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博爱六路22号)C区14-16市科技局窗口。
联系方式:0760-88223823 刘小姐
0760-89817136 林小姐
附件:1.中山市实施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暂行办法(中财 规字[2019]1号)
2.广东省“人才优粤卡”标准
3.外国人工作许可证(A类)标准
4.实施公安部支持广东16项出入境政策措施的外籍和港澳台高层次人才 认定标准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12月2日
中山科发2019-283号附件1:关于印发《中山市实施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中财规字[2019]1号 ).pdf 中山科发2019-283号附件2-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