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发展改革和统计局(经济发展局):

为贯彻落实《中山市促进服务业发展若干措施》(中府办函〔2022〕86号),根据工作安排,我局于近期组织开展2022年现代服务业百企和两业融合试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内容

(一)现代服务业百企

1.申报条件

1)企业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中山市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满一年,规模在所属行业全市排名靠前;企业财务管理规范,信用良好,诚信守法经营,无违法违规行为。

2)按行业类别满足以下营业收入水平:

a.批发和零售业。上年度在我市结算的营业收入人民币(下同)5亿元(含)以上。

b.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除房地产开发经营外的房地产业。上年度在我市结算的营业收入1亿元(含)以上。

c.商务服务业。

人力资源服务、组织管理服务(如企业总部管理、投资与资产管理、资源与产权交易服务、后勤管理服务)等,上年度在我市结算的营业收入1亿元(含)以上;

综合管理服务(如园区管理、市场管理、供应链管理)、法律服务、会计审计及税务服务、广告、安保服务、会议展览、旅游管理等,上年度在我市结算的营业收入2000万元(含)以上。

d.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上年度在我市结算的营业收入5000万元(含)以上。

e.研究和试验发展、专业技术服务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租赁业、水利管理业、生态环境保护、公共设施管理、居民服务业、修理业、其他生活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社会工作、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文化艺术、体育娱乐等。上年度在我市结算的营业收入2000万元(含)以上 。

f.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且具备以下特性的企业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适度降低入库经营条件标准:

创新性。具备科技创新、总部经济、兼并重组、服务型制造、产业链整合、资本营运、创新招商、服务平台、新业态新模式等其中因素。

带动性。产业主题鲜明、企业格局协调、链条关系紧密,具备带动能力强、拓展潜力大的功能型、平台型发展生态,拥有良好经营能力、运营团队和增长基础,形成行业典范。

补强性。针对我市服务业发展短板,重点在特许牌照类、专业质资类服务、产业链条薄弱环节,以及推动生产服务提档升级关键领域等有较大改善和提升作用。

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的企业在专家评审环节综合考虑营业收入、经济贡献、业态模式、经营资质、技术含量、功能作用等因素,择优评定,其中通过一事一议入库的企业数量不超过年度入库总量的10%。

2.申报材料

1)中山市现代服务业百企培育库入库申请表(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近两年审计报告复印件;

4)企业近两年完税证明;

5)企业资质、商标品牌认证、省级以上研发机构认证、知识产权、参与制定标准、行业地位等相关证明材料;

6)承诺函(由申报一事一议方式入库的企业提交,见附件2);

7)其他佐证材料。

(二)两业融合试点

1.试点领域及路径

制造业:包括智能家居、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装备、健康医药等行业。

生产性服务业:包括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研发与技术服务、检验检测认证服务等行业。

试点路径:包括但不限于工业设计服务、柔性化定制服务、共享制造、供应链管理、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等融合发展新业态、新模式。

2.试点单位及条件

1)试点园区

试点园区包括制造业产业园(区)和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等。

a.制造业产业园(区):具有运营管理机构,先进制造业主导产业突出,园区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00亿元,两业融合发展基础好,具有典型示范效应。

b.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具有运营管理机构,生产性服务业主导产业突出,园区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0亿元,搭建有“两业”融合公共服务平台,与先进制造业园区、企业对接合作密切,具有典型示范效应。

2)试点企业

a.制造业企业:具有行业优势地位,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亿元,其中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营销、培训、售后等服务中间投入占比在20%以上,对行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和示范带动作用。

b.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企业向生产领域延伸取得明显成效,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市场满意度较高,其中供应链管理企业整合上下游资源能力较强,为制造企业提供研发设计、原材料采购、检验检测、营销、培训、售后等专业化中间投入服务业务收入占比不低于50%。

3.试点申报说明

试点单位根据两业融合试点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结合实际,明确自身试点任务,编制试点方案(参见附件5要求)制作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并经所在镇街审核确认。

二、申报方式及程序

(一)申报。项目申报材料同时报送纸质版(一式6份)和电子版。

(二)镇街初审。各镇街发改统计局(经济发展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组织筛选和盖章后报送我局。

(三)复核。市发展改革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复核通过的进入专家评审环节。

(四)专家评审。市发展改革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认定。

(五)公示公布。评审结果在市发展改革局网站公示5天。公示期满后,上报市政府审定后公布入选企业名单。

三、申报时间

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30日(星期四)。各镇街发改部门于7月8日(星期五)前将企业申报材料及整理汇总后的申报入库情况汇总表上报我局服务业发展科,逾期不予受理。

四、有关支持

(一)成功申报的企业授予“中山市现代服务业百企”、“中山市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称号及牌匾。

(二)成功申报现代服务业百企可优先纳入上市企业后备库、优先保障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需求;两业融合试点园区或企业可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级两业融合扶持资金。

(三)上一年度未申报成功的企业仍可继续申报。

 

附件:1.中山市现代服务业百企培育库入库申请表

2.承诺函(申报一事一议入库企业填写)

3.申报入库情况汇总表(镇街填写)

4.中山市现代服务业百企培育扶持工作方案

5.《XXXX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方案》编制提纲

6.中山市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企业情况汇总表(镇街填写)

7.中山市推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试点工作方案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6月16日

 

附件下载: 附件1:中山市现代服务业百企培育库入库申请表.docx
附件下载: 附件2:承诺函(申报一事一议入库企业填写).docx
附件下载: 附件3:申报入库情况汇总表(镇街填写).xlsx
附件下载: 附件4:中山市现代服务业百企培育扶持工作方案.docx
附件下载: 附件5:《XXXX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方案》编制提纲.docx
附件下载: 附件6:中山市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企业情况表(镇街填写).xlsx
附件下载: 附件7:中山市推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试点工作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