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省商务厅通知,现将2020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方向)进口贴息项目申报工作预通知如下,请企业及时做好预申报工作,如预申报期间未能申报,则不能参与正式申报。最终申报要求和扶持标准以省商务厅和我局正式文件为准。

进口贴息项目重点支持两类,分别为:

一、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及南太岛国类:对以一般贸易、租赁贸易方式进口列入《广东省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9年版)》中的技术(不含自关联企业引进的技术)和产品(不含旧品)给予进口贴息支持,对以一般贸易自南太岛国(含9国:库克群岛、斐济、密克罗尼西亚、纽埃、巴布亚新几内亚、萨摩亚、汤加、瓦努阿图、所罗门群岛等,下同)的进口给予贴息支持。

二、进出口贸易公司类:进出口贸易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金额同比增加部分给予进口贴息支持。

请企业按照《2020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项目)申报指引》(详见附件)做好资金预申报工作,于1028日前提交相关资料(一式一份)到我局(贸促科,中山二路57B2楼),并同时发送申请表格的电子档到我局邮箱。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我局(贸促科)联系。

 

附件:2020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项目)申报指引

 

联系人:侯睿 罗萍 联系电话:9892857 89892852

邮箱:mck@zsboc.gov.cn

 

中山市商务局

 

20191015

附件下载: 2020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项目)申报指引.doc
附件下载: 附件7: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2019年9月30日).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