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山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山科发〔2019〕248号)和《中山市企业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办法》(中山科发〔2019〕254号)相关规定,现开展2022年第一批企业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为2021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助专题。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获得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备案的中山市企业。

  二、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相关企业通过中山市科技局科技创新管理一体化系统(网址:http://120.234.108.76:9124/zs/login/)进行申请,或通过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网(http://fczj.zs.gov.cn),点击本申报通知下面的“我要申报”按钮自动跳转至“中山市科技局科技创新管理一体化系统”进行申报。已在中山市科技局科技创新管理一体化系统注册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帐号进行申报和管理;首次申报的单位先注册单位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取单位用户名和密码。

  (二)网上初审。各镇街科技主管部门进行网上初审,重点审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初审通过后提交至市科技局。

  (三)提交纸质材料。市科技局审核通过后,企业从申报系统下载打印申请表及所有附件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双面打印、胶装、加页码),加盖企业公章,报送至市行政服务中心办事窗口(C16)(地址:东区博爱六路22号)。

  (四)实地核查。市科技局会同镇街科技主管部门随机抽取部分企业开展实地核查工作。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助资金申请表》(系统生成);

  (二)诚信保证书;

  (三)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第四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或者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四)科技人员花名册;

  (五)企业开户许可证。

  四、系统操作流程

  企业登录一体化系统→导航栏选择“申报管理”→“项目申报”→选择“填写申报书”→选择“新增项目申请”→选择“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助”→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各项内容并上传附件。

  五、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4月8日;

  镇街和市科技局审核截止时间:4月15日;

  提交纸质截止时间:4月20日。

  六、其他事项

  最终补助名单以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公布的广东省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名单为准。

  联系方式:高新技术与区域创新科 徐畅、李慧子

  联系电话:88303920。

 

  附件: 诚信保证书(高企认定补助)(模板).docx

 

 

中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