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2年应收账款融资奖励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1〕27号)文件精神,现开展中山市应收账款融资奖励项目入库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条件及标准
(一)在中山市境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二)近5年以来在专项审计、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方面没有出现过较为严重的违法违规情况,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三)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在线确认,帮助中小企业实现应收账款融资的供应链核心企业。
(四)按帮助广东省内中小企业实现应收账款融资年化金额不超过1%的额度给予奖励。
二、申报材料
(一)核心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核心企业在线确认实现应收账款融资情况表(附件1)。
(三)应收账款融资奖励项目汇总表(附件2)。
(四)项目真实性承诺函(附件3)。
(五)二级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4)。
三、工作要求
(一)申请单位不得以同一项目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
(二)项目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本次申报将采用线上、线下同时申报。线下企业将申报材料填写完成后,加具所属镇街审核意见,一式两份于9月15日前提交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线上请企业登录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网址:http://210.76.80.141/login)进行账户密码注册、认证,将纸质材料整套扫描后,作为附件上传,同时提交附件1、附件2的可编辑版本,截止日为9月13日,截止后不再受理。
附件:1.核心企业在线确认实现应收账款融资情况表
2.应收账款融资奖励项目汇总表
3.项目真实性承诺函
4.二级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8月25日
(联系人:王璐璐,电话:88307014)